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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彩礼要返还吗

李** 河南-焦作 彩礼咨询 2025.11.23 12:03:49 367人阅读

哪些情况彩礼要返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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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符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一情形,给付彩礼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请求返还彩礼。
(二)对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需以离婚为条件向法院请求返还彩礼。判断生活困难,要依据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财产能否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三)在请求返还彩礼时,要注意收集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过错等方面的证据,因为法院会综合这些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5-11-23 17:00: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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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以下情况,给彩礼一方要求返还,法院会支持:双方没办结婚登记;办了结婚登记却没一起生活;婚前给彩礼让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情况要以离婚为前提。
2.生活困难指靠个人和离婚分得财产,没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
3.实际中,法院会结合共同生活时长、有无子女、财产使用、过错等因素,决定是否返还及返还多少。

2025-11-23 16:57: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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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符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离婚为条件),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条件)这三种情形之一,给付彩礼一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应支持,且法院会综合多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数额。
法律解析: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了上述三种可请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其中后两种情况需以离婚为前提条件,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在实际处理彩礼返还纠纷时,法院不会简单机械地依据规定,而是会综合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过错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是否应该返还彩礼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如果在彩礼返还问题上遇到困惑,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23 15:45: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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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支持给付彩礼一方返还彩礼的请求分三种情形,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需以离婚为条件。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法院判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数额时,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如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以及过错等。
为避免彩礼纠纷,建议在给付彩礼前明确双方意愿和相关情况,可签订书面协议对彩礼的性质、用途和返还条件等作出约定。若发生纠纷,当事人应收集好相关证据,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2025-11-23 14:31: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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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法律层面,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会予以支持。这体现了法律对彩礼性质及交易目的的考量,若结婚目的未达成,彩礼理应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以离婚为条件时,给付方请求返还彩礼也会得到法院支持。这里的生活困难有明确界定,即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3)实际审判中,法院不会机械适用规则,而是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如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过错等,来确定是否返还彩礼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

提醒:
涉及彩礼返还问题较为复杂,不同案情需具体分析,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2025-11-23 13:43:37 回复

现实中,进行结婚彩礼的返还并非是不可能的,只不过为了保护彼此的利益,法律规定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后,才能返还材彩礼。一、返还彩礼条件有哪些最高人民在婚姻法解释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该解释虽然没有概括应当返还彩礼的所有情形,但在法律上肯定了在一定条件下,收受的彩礼应当返还。有一条是值得注意的如果领了结婚证,没有在一起生活的,可以退一起生活了的,就算共同财产,可以分财产的方式分。没领结婚证的当然可以要。订立婚约是结婚的一个阶段,但不认为婚约是一种契约之债,所以当一方不履行婚约时,另一方不得提起履行婚约之诉,也不得追究违约责任。所以不能已耽误了对方青春之类的借口提出索赔。二、什么情况下离婚不能返还彩礼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详述。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一家人,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给付彩礼的目的都已经实现。接受彩礼的女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由一个大姑娘变为了媳妇,其道德评价就会降低。根据习俗,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其次,两年的限制主要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掌握: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现实中,进行结婚彩礼的返还并非是不可能的,只不过为了保护彼此的利益,法律规定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后,才能返还材彩礼。一、返还彩礼条件有哪些最高人民在婚姻法解释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该解释虽然没有概括应当返还彩礼的所有情形,但在法律上肯定了在一定条件下,收受的彩礼应当返还。有一条是值得注意的如果领了结婚证,没有在一起生活的,可以退一起生活了的,就算共同财产,可以分财产的方式分。没领结婚证的当然可以要。订立婚约是结婚的一个阶段,但不认为婚约是一种契约之债,所以当一方不履行婚约时,另一方不得提起履行婚约之诉,也不得追究违约责任。所以不能已耽误了对方青春之类的借口提出索赔。二、什么情况下离婚不能返还彩礼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详述。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一家人,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给付彩礼的目的都已经实现。接受彩礼的女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由一个大姑娘变为了媳妇,其道德评价就会降低。根据习俗,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其次,两年的限制主要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掌握: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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