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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认罪证据怎么判定

郑* 浙江-嘉兴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5.11.22 00:45:51 425人阅读

没有认罪证据怎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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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集多类型证据,除被告人供述外,注重收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各类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二)严格审查证据,对收集到的证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查证,确保其真实可靠。
(三)排除合理怀疑,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进行分析,排除其他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2025-11-22 05:51: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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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即便没有被告人认罪证据,依据其他证据也能判定案件。我国刑事诉讼注重证据和调查,不轻易相信口供。
2.全案证据达到确实、充分标准,就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并量刑。这要求定罪量刑事实有证据证明,证据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且排除合理怀疑。
3.司法机关会全面审查各类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若证据相互印证且排除怀疑,可判有罪;若证据不足,应判无罪。

2025-11-22 04:35: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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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没有被告人认罪证据,依据其他达到确实、充分标准的证据仍可判定案件。
法律解析:我国刑事诉讼强调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证据确实、充分要满足定罪量刑事实有证据证明、证据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排除合理怀疑。司法机关会全面审查各类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若其他证据能相互印证且排除合理怀疑,即便被告人不认罪,法院也能依法作出有罪判决;若证据不足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则应作出无罪判决。这体现了法律对证据的严格要求和对司法公正的保障。如果您在刑事诉讼证据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1-22 04:18: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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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即便没有被告人认罪的证据,依据其他证据也可判定案件。我国刑事诉讼强调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全案证据达到确实、充分标准,就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需满足定罪量刑事实有证据证明、证据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排除合理怀疑。

司法机关会全面审查各类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若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且排除合理怀疑,即使被告人不认罪,法院可依法作出有罪判决;若证据不足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则应作出无罪判决。
建议司法机关持续提升证据收集和审查能力,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要加强对证据规则的学习和运用,形成科学有效的证据审查机制。同时,公众也应增强证据意识,在日常行为中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2025-11-22 03:20: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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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我国刑事诉讼注重证据,遵循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即便没有被告人认罪证据,只要全案证据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就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2)证据确实、充分需满足三个条件,即定罪量刑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3)司法机关会全面审查各类证据,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形成完整证据链。若其他证据能相互印证且排除合理怀疑,即便被告人不认罪,法院也可依法作出有罪判决;若证据不足,应作出无罪判决。

提醒:
证据在刑事诉讼中至关重要,不同案件证据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11-22 01:52:18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录音证据属于视听资料,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私采的视听资料也是证据。如果录音录制的过程没有侵犯了国家的、社会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就不会影响它的效力。因此,录音证据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录音作为证据的要求有哪些1、最好选用录音笔;采集录音证据需要选用一款合适的录音设备。录音笔录音的效果清晰,杂音很小,而且录音隐蔽,容易存储和转移。只有清晰的语音,才能真正起到证明的作用。如果录音效果不佳,或者有个别字词甚至句子听不清楚,就会使得这份重要证据的效力大打折扣。2、录音的各方当事人身份在录音中应有所体现;因为只有主体先确定下来,才谈得上通过录音证明双方存在着什么关系,发生了何事。否则连对方的身份都没搞清楚,录的音自然也毫无用处;3、录音的时间在录音中也要有所体现;不一定必须在录音中说得非常清楚,但至少应该能够听出大约的时间,或者是能够通过逻辑推断出时间,或者能够根据录音的内容排出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4、要引导对方多说“有用”的话;不要在录音中说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录音的目的就是为了补正欠缺的证据或者事实,所以录音前应该整理好应该要对方说些什么,承认什么,答辩什么,必要时书面罗列下来以免遗漏。根据这样的目标制定适当的问题向对方发问,引对方入正题,从而得到你所需要的回答。5、要让对方多说话;不能忘记了自己是在录音以及录音的目的,结果录完了再听才发现录的音根本派不上用场,因为对方没说几句有用的话,都是自己在说。6、录音的原件要保存好,切勿修改、剪辑和移动存储;不可忽略了法律的规定,音频文件在移动过程中经过了剪切、粘贴后就不是原件了,即使再挪回去也不能变回原件。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录音证据属于视听资料,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私采的视听资料也是证据。如果录音录制的过程没有侵犯了国家的、社会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就不会影响它的效力。因此,录音证据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录音作为证据的要求有哪些1、最好选用录音笔;采集录音证据需要选用一款合适的录音设备。录音笔录音的效果清晰,杂音很小,而且录音隐蔽,容易存储和转移。只有清晰的语音,才能真正起到证明的作用。如果录音效果不佳,或者有个别字词甚至句子听不清楚,就会使得这份重要证据的效力大打折扣。2、录音的各方当事人身份在录音中应有所体现;因为只有主体先确定下来,才谈得上通过录音证明双方存在着什么关系,发生了何事。否则连对方的身份都没搞清楚,录的音自然也毫无用处;3、录音的时间在录音中也要有所体现;不一定必须在录音中说得非常清楚,但至少应该能够听出大约的时间,或者是能够通过逻辑推断出时间,或者能够根据录音的内容排出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4、要引导对方多说“有用”的话;不要在录音中说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录音的目的就是为了补正欠缺的证据或者事实,所以录音前应该整理好应该要对方说些什么,承认什么,答辩什么,必要时书面罗列下来以免遗漏。根据这样的目标制定适当的问题向对方发问,引对方入正题,从而得到你所需要的回答。5、要让对方多说话;不能忘记了自己是在录音以及录音的目的,结果录完了再听才发现录的音根本派不上用场,因为对方没说几句有用的话,都是自己在说。6、录音的原件要保存好,切勿修改、剪辑和移动存储;不可忽略了法律的规定,音频文件在移动过程中经过了剪切、粘贴后就不是原件了,即使再挪回去也不能变回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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