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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拆迁有无赔偿

张* 江苏-淮安 房屋拆迁咨询 2025.11.21 12:11:01 417人阅读

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拆迁有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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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商品房70年产权是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自动续期,遇到拆迁通常有赔偿,房屋所有权人可获合理补偿。
法律解析:
商品房70年产权本质是土地使用权期限,依据法律规定,此期限到期后会自动续期。在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时,需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补偿涵盖被征收房屋价值、搬迁与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等方面。只要房屋合法存在,即便土地使用权到期自动续期,房屋所有权人依旧是合法权益主体,拆迁时有权按照征收补偿规定获得合理赔偿,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若您在房屋产权、拆迁补偿等方面有法律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且详细的法律建议。

2025-11-21 17:42: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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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70年产权为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自动续期,之后遇拆迁通常有赔偿。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需对所有权人公平补偿,涵盖房屋价值、搬迁与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
2.即便土地使用权到期自动续期,只要房屋合法,所有权人仍是合法权益主体,拆迁时可按规定获合理赔偿,保障自身权益。
3.为保障权益,房屋所有权人应及时关注土地使用权续期政策,确保手续合规。遇到拆迁时,详细了解补偿标准和流程,积极与征收方沟通协商,若对补偿不满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2025-11-21 17:08: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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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商品房70年产权本质是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后自动续期,这保障了土地使用的连贯性。
(2)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需对房屋所有权人公平补偿,涵盖房屋价值、搬迁与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等方面。
(3)即便土地使用权到期自动续期,只要房屋合法,所有权人仍是合法权益主体,拆迁时可按规定获合理赔偿,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损。

提醒:
拆迁赔偿标准和流程各地有差异,遇到拆迁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025-11-21 16:30: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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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自动续期后遇到拆迁,房屋所有权人要及时关注拆迁公告等相关信息,明确拆迁流程和补偿标准。
(二)对补偿范围进行详细了解,若认为补偿不合理,可通过合法途径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权益。
(三)保留好房屋产权等相关证明文件,以便在拆迁补偿协商等过程中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2025-11-21 15:45: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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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70年产权是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自动续期,若拆迁一般有赔偿。

2.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要对所有权人公平补偿,涵盖房屋价值、搬迁安置、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

3.房屋合法存在,土地使用权续期后,所有权人仍是合法权益主体,拆迁时有权获合理赔偿,保障自身权益。

2025-11-21 13:52:17 回复

签回迁房购买合同应注意什么,  (一)明确原地址和现地址。这两点在《回迁协议》上有,必须同时在转让协议上体现。一般而言,回迁后的地址会非常明确,但原地址有可能模糊,比如《回迁协议》中的原地址与真实原地址表述不一致,那么两个地址都写在转让协议中。  (二)明确住宅面积。如果已经是现房,面积基本不会有什么问题;如果房子还没有盖好,开发商一般会给一个大约面积,这个面积不会有太大的浮动,可以合同上写明具体面积,基本上保可以免除以后面积上带来的麻烦。  (三)使用“定”还是“订”。“定金”和“订金”是不同的,法律上对“定金”有着严格而明确的定义,而对“订金”的规定非常模糊。如果用“订金”的话,就没有什么约束力,更准确的说法就是现在开发商常用的“诚意金”的概念,双方有一人中断交易,则订金还要归还买方。其实把订金看成预付款的一部分,同样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而已。  (四)明确房屋的总价款以及支付方式;  (五)明确违约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具体期限,以防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利益受损;  (六)相关费用及票据的转交和澄清,如原房主补交房屋面积误差的发票等,需要转交给购房者。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买回迁房如何规避风险  (一)考察开发商实力。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是“非买不可”,则要考察拆迁、收购的发展商实力,如果发展商资金运作良好、项目上马快、建设速度快,则回迁速度房产证相对有些保障。  (二)先租后买。如果双方均十分满意的话,中介公司建议,双方签订协议,先以交租金的方式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等该回迁房的权属证明办理完毕之后,再将租金转为首期房款;可再进行按揭贷款。这种方式可保障双方的权益。  (三)通过协调让开发商将其与回迁户签订的回迁协议上,更名成实际购房人。不过现在好多开发商不愿给办这事。  (四)购房时详细审查回迁协议等全部回迁材料,与回迁户签订购买协议时约定内容尽量详细些,各自应承担的权利义务明确些,回迁户毁约的责任约定重些。  (五)避免一次性付款,可以采取分批付款的方式:采取先付一部分,房产证办理后再付一分部分,过户登记后再付清的方式。最好的付款方式是去公证处办理提存公证,即将购房款交公证处提存,待办理完过户登记后,回迁户再从公证处领取。有些人以为通过公证处办理买卖协议公证能避免风险,其实这是因为对公证业务的不了解而产生的误解。办理买卖协议公证,一般只是证明买卖双方在合法有效的协议上的签字真实自愿。像这种买卖协议,因为合法性审查无法通过,公证处是不给办理公证的。

购买商品房时注意看对方是否具有“五证”  (一)“五证”是指:  1、《国有土地使用证》,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未取得此证的不得擅自开工,其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拥有此证的商品房,是可以合法买卖的商品房。  (二)购房合同审核  即在签署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前的审核问题。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某些开发商可能会在合同条款上下功夫,致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等,购房者如草率签字,则会使自己在将来可能出现的纠纷中处于非常被动和不利的地位,所以签合同前一定要认真进行审核,因为专业性很强,一般购房者很难把握开发商的真正用意,建议由专业律师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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