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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车辆损失赔偿由谁承担

王** 浙江-上虞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5.11.20 00:42:45 493人阅读

肇事车辆损失赔偿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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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肇事车辆损失赔偿主体依事故责任而定。己方全责时,若无车损险,己方车辆损失自担;有车损险,可找保险公司理赔。

2.对方全责,对方交强险和商业险赔己方损失;对方没投保,由其个人赔偿。

3.双方都有责任,按责任比例分担损失,各自保险公司按比例赔偿,超保险限额部分责任人自担。

4.无责方不用赔有责方车辆损失。

2025-11-20 05:42: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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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肇事车辆损失赔偿承担主体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确定,包括自己、对方、保险公司等。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交通事故中,责任划分决定了车辆损失赔偿的承担主体。若己方全责,若无车损险则自己承担损失,有车损险可找保险公司理赔。若对方全责,其交强险和商业险会赔偿己方损失,若未投保则对方个人赔偿。若双方都有责任,按责任比例分担损失,各自保险公司按比例赔偿,超出保险限额部分责任人自行承担。无责方不用赔偿有责方车辆损失。了解这些能让大家在面对交通事故时,清楚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如果在交通事故赔偿方面遇到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5-11-20 04:09: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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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车辆损失赔偿承担主体的确要依据事故责任划分来确定。
1.己方全责时,若无车损险,己方车辆损失自行承担;若有车损险,可向保险公司理赔。
2.对方全责时,对方的交强险和商业险会对己方车辆损失赔偿;若对方未投保,由对方个人承担赔偿。
3.双方都有责任时,按责任比例分担损失,各自保险公司按比例承担赔偿,超出保险限额部分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4.无责方不用对有责方车辆损失赔偿。

建议车主及时购买车损险等必要保险,降低自身损失;发生事故后及时报警定责,并向保险公司报案,以便顺利理赔。

2025-11-20 02:48: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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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己方全责时,若无车损险,己方车辆损失自行承担;若有车损险,可向保险公司理赔,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赔偿。
(2)对方全责时,若对方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己方车辆损失由对方的保险赔偿;若对方未投保,己方损失则由对方个人承担。
(3)双方都有责任的情况下,按照责任比例分担损失,各自保险公司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保险限额部分,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4)无责方在事故中无需对有责方车辆损失进行赔偿。

提醒: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报警定责,保留好相关证据。不同事故情况复杂,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1-20 01:42: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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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己方全责时,若无车损险,自行承担车辆损失;若有车损险,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
(二)对方全责时,让对方联系其保险公司,由对方的交强险和商业险赔偿己方损失;若对方未投保,与对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双方都有责任时,和各自保险公司沟通,按责任比例确定赔偿金额,超出保险限额部分,与对方协商分担,协商不一致可起诉。
(四)无责方保存好证据,证明自己无责,无需赔偿有责方车辆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2025-11-20 01:26:06 回复

一、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能否赔偿所谓“车辆贬值损失”,一般是指车辆发生事故后,其使用性能虽已恢复,但其本身经济价值却会因事故而降低。因事故导致车辆经济价值降低则称为车辆的贬值。不是所有车辆发生碰撞后都有贬值损失,如刮、蹭等轻微的损伤,经过修理后可以完全恢复,有的部件如车灯、车门等更换后也可以完全恢复甚至还要增值。即使重大部件如车架、侧柱、发动机等修理,车辆的“贬值损失”数额也很难确定。况且这种贬值损失是在未来可能发生的间接损失,这种差额只有在交易过程中才会产生,若不进行交易,就不存在损失。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保险人不负责处理。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财产(包括机动车辆)直接损毁致使该财产贬值,不是第三者财产的直接损毁,而是间接损失,因此该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车辆被坏尽管经过修复,但车辆因此贬值是显而易见的,事故车辆的安全系数、舒适度、美观度等很多方面都将受到影响,车辆的使用价值受到损害。这种损害所产生的损失不是以交易与否为条件的,是客观存在的。我国《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财产损害赔偿的首要原则应该是全面赔偿原则。只要损害与侵权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有多少损失,就赔偿多少,即便是间接损失,也应该予以赔偿。所以,能够获得赔偿。二、车辆贬值损失由谁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明文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也都属于赔偿范围。因此,肇事者应对车辆贬值损失进行赔偿。关于贬值损失的具体数额,应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如各地物价部门价格认证中心)进行评估,一般情况下贬值损失数额与购车时间、车价、修理部位、修理费用有关。车越新、车价越高、修理费越大、大件更换越多车辆贬值率越高。所以,车辆贬值损失应该由肇事者赔偿。

一、发生车祸由谁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二、发生车祸后怎样确定赔偿比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赔偿原则,即:有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不赔偿,交通事故责任大的就应该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小的就应该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我们说的以责论处。交通事故责任者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负全部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0%;(二)负主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70%~90%;(三)负同等责任的,承担损失的50%;(四)负次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30%。事故责任者有3方以上的,参照上述分担原则确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超过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三十至四十的赔偿责任;(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赔偿责任;(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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