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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三个月未收到起诉书咋办

陈* 江苏-徐州 取保候审咨询 2025.11.18 17:15:14 314人阅读

取保三个月未收到起诉书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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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取保候审期限最长十二个月,三个月未收到起诉书属正常,被取保候审人要遵守规定,可主动联系司法机关了解进展,不可擅自违规。
法律解析:
司法机关办理案件有相应的程序和期限,侦查、审查起诉等环节都需要时间,所以取保候审三个月未收到起诉书是正常现象。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被取保候审人需遵守多项规定,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变动时,要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传讯时需及时到案等。若擅自违规行动,可能被取消取保候审并重新羁押。若被取保候审人想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可以主动联系执行机关或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如果对取保候审期间的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惑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1-18 22:21: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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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限最长十二个月,三个月未收到起诉书属正常现象。司法案件办理有既定程序和期限,侦查、审查起诉环节都需时间。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一是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是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变动时,需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是传讯时要及时到案。

若想了解案件进展,可主动联系执行机关或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询问。切不可擅自违规行动,一旦违规,可能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建议被取保候审人保持耐心,严格自律,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确保顺利度过取保候审期。

2025-11-18 21:55: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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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取保候审期限最长十二个月,三个月未收到起诉书是正常现象。司法机关办案有既定程序和期限,侦查、审查起诉等环节都需耗费时间,不能因短时间未收到起诉书就认为有异常。
(2)被取保候审人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若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变动,要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传讯时需及时到案。
(3)若想知晓案件进展,可主动联系执行机关或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进行询问。

提醒:被取保候审人务必严格遵守规定,切勿擅自违规行动,否则可能被取消取保候审并重新羁押。若对案件情况有疑问,可进一步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2025-11-18 20:25: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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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取保候审人在未收到起诉书期间,要严格遵守取保候审规定,不能未经批准离开居住的市、县。
(二)若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有变动,需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保证在司法机关传讯时及时到案。
(四)若想了解案件进展,可主动联系执行机关或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2025-11-18 19:15: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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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保候审最长十二个月,三个月没收到起诉书很正常,司法办案有程序和期限,侦查、审查起诉都需时间。

2.取保候审期间要遵守规定,如未经批准不离开居住地、信息变动及时报告、传讯时及时到案。

3.想了解案件进展,可联系执行或承办机关。但别擅自违规,不然可能被取消取保重新羁押。

2025-11-18 18:13:42 回复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因此,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gt;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登记管理机关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登记管理机关在适用直接送达时需注意:①无特殊情况的,均应适用直接送达的方式;②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③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④受送达人已向登记管理机关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⑤送达法律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2)留置送达。在适用留置送达时,应当注意:①留置送达的条件是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②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签收事由和日期;③送达人、见证人要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④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⑤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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