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合同诈骗共同犯罪里,分赃数额并非量刑的唯一决定因素。法院量刑会着重考量犯罪行为对法益的侵害程度以及各行为人在犯罪中的具体作用。
(2)即便分赃数额小,但在犯罪中起到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会被认定为主犯,需对其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
(3)若分赃少且仅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则属于从犯,在量刑上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量刑时,诈骗金额、手段以及危害后果等因素也会被综合考量。根据诈骗数额大小及情节严重程度,分别对应不同的刑罚区间,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不等。
提醒:合同诈骗量刑复杂,不同案情量刑差异大,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在合同诈骗共同犯罪里,不能仅依据分赃数额来判断量刑。若在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即便分赃少也是主犯,要按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二)若分赃少且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则属于从犯,会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三)量刑会综合诈骗金额、手段、危害后果等因素。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合同诈骗共同犯罪里,分赃数额小不决定量刑,法院主要看犯罪对法益侵害程度和行为人在犯罪中的作用。
2.分赃少但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是主犯,按参与或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分赃少且起次要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3.量刑还综合考虑诈骗金额、手段、后果等。数额较大判三年以下;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判三到十年;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判十年以上或无期,还会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结论:
合同诈骗共同犯罪中,分赃数额小不必然决定量刑,量刑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
法律解析:
在合同诈骗共同犯罪里,法院定罪量刑并非单纯依据分赃数额。主要考虑犯罪行为对法益的侵害程度以及各行为人在犯罪中的作用。若分赃少但在犯罪中起到组织、策划、指挥作用,会被认定为主犯,要按其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若分赃少且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则属于从犯,会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此外,量刑还会综合诈骗金额、手段、危害后果等。合同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如果遇到合同诈骗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且有效的法律建议。
1.在合同诈骗共同犯罪里,分赃数额小不能直接决定量刑。法院量刑主要依据犯罪行为对法益的侵害程度以及各行为人在犯罪中的作用。
2.分赃少但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是主犯,要按其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分赃少且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3.量刑还会综合考虑诈骗金额、手段、危害后果等因素。合同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建议相关人员在参与经济活动时遵守法律法规,避免陷入合同诈骗犯罪。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全面审查,准确认定各行为人角色和作用,确保量刑公正合理。
专业解答具体量刑时,首先应该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大小确定其在共同犯罪数额中应负担的退赃退赔的份额,然后根据其退赃退赔的具体数额与应负担份额的比值来衡量该被告人是属于全部还是部分退赃退赔,并据此确定对基准刑的调节比例。
律师解析 二人以上共同贪污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分别处罚。对其他共同贪污犯罪中的主犯,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贪污的总数额处罚。 共同贪污犯罪中,各共犯基于共同的犯罪故意,实施共同的犯罪行为,因此,各共犯均应对共同贪污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 对于共同贪污中主犯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贪污的总数额处罚。共同贪污尚未分赃的案件,处罚时应根据犯罪分子在共同贪污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并参照贪污总数额和共犯成员间的平均数额确定犯罪分子个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对于共同贪污个人所得数额虽未达到二千元,但共同贪污数额超过二千元的,主要责任者应予处罚,其中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律师解析 二人以上共同贪污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分别处罚。对其他共同贪污犯罪中的主犯,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贪污的总数额处罚。 共同贪污犯罪中,各共犯基于共同的犯罪故意,实施共同的犯罪行为,因此,各共犯均应对共同贪污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 对于共同贪污中主犯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贪污的总数额处罚。共同贪污尚未分赃的案件,处罚时应根据犯罪分子在共同贪污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并参照贪污总数额和共犯成员间的平均数额确定犯罪分子个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对于共同贪污个人所得数额虽未达到二千元,但共同贪污数额超过二千元的,主要责任者应予处罚,其中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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