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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与实际借款金额不一致应如何认定

姜* 湖北-随州 个人债务咨询 2025.11.11 12:57:40 392人阅读

借条与实际借款金额不一致应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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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借条与实际借款金额不一致时,以实际交付金额认定借款数额。
法律解析:
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法院认定借款事实会审查款项交付凭证。当出借人仅依据借条起诉,借款人抗辩未足额收到借款,出借人要对交付借款承担举证责任。比如银行转账的转账记录可证明实际借款金额,现金交付则需收条、在场证人证言等证据。若借条金额大于实际借款金额,可能存在预扣利息等情况,预扣利息部分不计入本金;若借条金额小于实际借款金额,借款人承认借款事实但对金额有异议,出借人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实际借款金额,法院会按实际金额认定。在遇到借条与实际借款金额不一致的复杂情况时,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1-11 17:00: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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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与实际借款金额不一致应以实际交付金额认定借款数额。民间借贷合同属实践合同,交付借款时成立,法院审查借款事实会看款项交付凭证。
1.出借人仅依借条起诉,借款人抗辩未足额收到借款,出借人要对交付借款举证。银行转账的,转账记录可证明;现金交付的,需提供收条、证人证言等。
2.借条金额大于实际借款金额,可能预扣利息,预扣部分不计入本金。
3.借条金额小于实际借款金额,借款人承认借款但对金额有异议,出借人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实际金额,法院按实际金额认定。

建议出借人交付借款时尽量通过银行转账并保留记录,现金交付时要求借款人出具收条或有证人在场。

2025-11-11 16:20: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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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借条与实际借款金额不一致时,以实际交付金额认定借款数额,法院认定借款事实会审查款项交付凭证。
(2)出借人仅依据借条起诉,借款人抗辩未足额收到借款,出借人要对交付借款承担举证责任。转账交付的,转账记录可证明;现金交付的,则需收条、证人证言等证据。
(3)借条金额大于实际借款金额,可能存在预扣利息,预扣部分不计入本金;借条金额小于实际借款金额,借款人承认借款事实但对金额有异议,出借人能提供充分证据,法院会按实际金额认定。

提醒:
出借人要留存好款项交付凭证,避免权益受损;若遇借条与实际金额不一致纠纷,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1-11 15:54: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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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借条与实际借款金额不一致,出借人仅依据借条起诉时,若借款人抗辩未足额收到借款,出借人应积极收集交付借款的证据。若通过银行转账,保存好转账记录;若为现金交付,准备好收条、在场证人证言等。
(二)若借条金额大于实际借款金额,要明确预扣利息部分不计入本金,可提供相关证据证明预扣利息情况。
(三)若借条金额小于实际借款金额,借款人承认借款事实但对金额有异议,出借人需收集充分证据证明实际借款金额,以便法院按实际金额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025-11-11 14:20: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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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条和实际借款金额不同,以实际交付金额算借款数额。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交付借款时成立,法院会审查款项交付凭证。
2.出借人仅用借条起诉,借款人称未足额收到借款,出借人要证明交付情况。转账有记录可证明,现金交付需收条、证人证言等。
3.借条金额大于实际借款,可能预扣利息,预扣的不计入本金。借条金额小于实际借款,借款人承认借款但有金额异议,出借人有充分证据,法院按实际金额认定。

2025-11-11 14:18: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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