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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检察院法定不起诉后,会进行公开宣布并送达不起诉决定书,被不起诉人若在押需立即释放,保障了被不起诉人的人身自由。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检察院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后,公安机关有复议和复核的权利,这保证了公安机关对案件处理结果有表达意见的途径,避免错误的不起诉决定。
(3)涉及被害人的案件,检察院需送达决定书,被害人有申诉和直接起诉的权利,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4)被酌定不起诉且不服的被不起诉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诉,给予了被不起诉人表达异议的机会。
提醒:
各方在行使权利时要注意规定时间,避免因超期而丧失权利。不同案情对应法律处理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1-10 11:12: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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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被不起诉人
若在押应立即释放,同时会收到公开宣布的不起诉决定和送达的不起诉决定书。被不起诉人所在单位也会收到该决定书。若被酌定不起诉且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检察院申诉。
(二)对于公安机关
会收到检察院送达的不起诉决定书。若认为决定有误,可先要求复议;若意见不被接受,可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
(三)对于被害人
会收到不起诉决定书。不服的话,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不经申诉直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2025-11-10 09:47: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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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察院法定不起诉后,会公开宣布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及其单位。若被不起诉人在押,需立即释放。
2.对于公安移送的案件,检察院应将决定书送达公安。若公安认为决定有误,可要求复议,不被接受还能向上一级检察院复核。
3.有被害人的案件,要送达被害人。被害人不服,可申诉或直接起诉。被酌定不起诉者不服,也可在规定时间申诉。
2025-11-10 07:49: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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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检察院法定不起诉后要公开宣布决定并送达相关文书,被不起诉人在押应立即释放;公安机关、被害人、被酌定不起诉人在不同情况下有相应的救济途径。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后,需按规定程序操作。向被不起诉人及其所在单位送达决定书,若被不起诉人在押立即释放,保障其人身自由。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将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若其认为决定有误,有复议和复核的权利,这保障了公安机关的监督和纠错途径。有被害人的案件,要将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不服可申诉或直接起诉,保障了被害人的权利。被酌定不起诉人不服也可申诉。这些规定体现了法律程序的严谨和对各方权益的保障。若大家在遇到类似情况时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1-10 07:28: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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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法定不起诉后有一系列法定程序和后续救济途径。首先会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及其所在单位,若被不起诉人在押则立即释放。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决定书要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有误可复议、复核。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不服可申诉或直接起诉。若被不起诉人因情节轻微被酌定不起诉且不服,也可申诉。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检察院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准确送达不起诉决定书,确保各方权益。
2.公安机关、被害人、被不起诉人要了解自身的权利和救济途径,在认为决定有误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上级检察院要认真对待复议、复核和申诉,保障司法公正。
2025-11-10 07:20:2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