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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药的认定情形有哪些

谭** 广东-清远 经济犯罪辩护咨询 2025.11.09 16:51:20 410人阅读

假药的认定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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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药品管理法明确界定了假药的情形,像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以及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这些都属于假药。
(2)而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被污染的药品,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产品批号的药品等按劣药论处,与假药有本质区别。
(3)在药品生产、销售等环节,一旦涉及假药,相关责任主体会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涵盖刑事和行政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药品安全的严格监管。

提醒:
药品安全至关重要,生产、销售药品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选购药品时,要仔细查看药品信息,若对药品真假有疑问,可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11-09 22:00: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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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标准进行生产,加强质量把控,确保药品所含成份与标准相符,不使用非药品冒充药品或用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防止药品变质。
(二)药品经营企业要建立严格的进货查验制度,仔细检查药品质量、有效期、产品批号等,不销售假药。
(三)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药品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定期检查,对违规行为及时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生产、销售假药的,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和行政处罚。

2025-11-09 21:52: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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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药品管理法,这些情况算假药:药品成分和国家标准不符;用非药品或其他药品冒充;药品变质;标注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范围。
2.擅自加防腐剂、辅料,被污染,未标或改有效期、批号的药品按劣药处理,和假药不同。
3.药品生产、销售等环节涉假药,相关责任人会受刑事和行政处罚。

2025-11-09 20:04: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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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等四种情形为假药,擅自添加防腐剂等情况按劣药论处,生产、销售假药的责任主体会面临法律制裁。
法律解析:依据药品管理法,假药有明确的界定,如药品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而劣药是指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被污染,未标明或更改有效期、产品批号等药品,和假药存在本质差异。在药品的生产、销售等环节,一旦涉及假药,相关责任主体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药品安全的严格监管,以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如果大家在药品相关方面遇到法律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2025-11-09 19:54: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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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关乎生命健康,药品管理法对假药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有明确界定。假药包括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药品以及所标明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按劣药论处的药品如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被污染,未标明或更改有效期、产品批号等,与假药本质不同。

为保障药品安全,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对药品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严格审查。企业要强化自律,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规定,确保药品质量。消费者也需提高警惕,从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发现假药及时举报,共同维护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2025-11-09 18:30: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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