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抚州法律咨询 > 抚州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赔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赔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王* 江西-抚州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1.04 15:59:20 436人阅读

赔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其他人都在看:
抚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抚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若遇到赔偿款归属争议,先明确赔偿性质。若为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人身损害赔偿,留存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与人身特定属性相关,以确定该赔偿款归一方所有。
(二)若为财产损失赔偿,需判断受损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可通过购买凭证、产权证明等确定财产归属,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赔偿款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5-11-04 22:48:16 回复
咨询我

1.人身损害赔偿: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像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有特定人身属性,仅归一方,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目的是保障受损方未来生活。

2.财产损失赔偿:因财产损失获得的赔偿,如车辆事故保险理赔款,若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赔偿款通常也是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处理权。

判断赔偿是否为共同财产,关键看赔偿性质及所涉权益主体是人身还是财产。

2025-11-04 21:12:25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赔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区分情况,人身损害赔偿归一方所有,财产损失赔偿若所涉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则赔偿款通常属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像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因其具有特定人身属性,仅归一方所有,这是为保障受损害一方未来生活。而因财产损失获得的赔偿,例如车辆因事故获得的保险理赔款,若该车辆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相应赔偿款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判断赔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看赔偿性质和所涉权益主体是人身还是财产。如果在赔偿财产归属方面有疑问或者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1-04 19:12:48 回复
咨询我

1.赔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依据赔偿性质及所涉权益主体判断。人身损害赔偿,像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具特定人身属性,仅归一方,非夫妻共同财产,目的是保障受损害方未来生活。
2.财产损失赔偿,如车辆事故保险理赔款,若所涉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赔偿款通常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其有平等处理权。
3.解决措施和建议:夫妻双方在面对赔偿问题时,应明确赔偿性质。对于人身损害赔偿,另一方不应主张分割。涉及财产损失赔偿时,双方应平等协商处理赔偿款。同时,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法保障。

2025-11-04 17:21:11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赔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不同情况判断。人身损害赔偿具有特定人身属性,像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这类赔偿,仅归一方所有,目的是保障受损害方未来生活,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2)财产损失赔偿则要看所涉财产性质。若因夫妻共同财产遭受损失而获得赔偿,如车辆事故保险理赔款,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其有平等处理权。
(3)判断赔偿归属的关键在于赔偿性质以及所涉权益主体是人身还是财产。

提醒:
处理赔偿款时,要准确判断赔偿性质,避免因对夫妻共同财产界定不清产生纠纷,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5-11-04 16:35:37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A与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A与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借贷是否合法

    专业解答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在夫妻间明确规定了财产归属问题的前提下,若其中一方在外背负了相应的债务,且债权方已知晓此项约定的,则应当仅用债务人的个人财产进行偿还。然而,如果债权人并不了解这一约定的话,那么无法证明其为个人债务的部分,就会被认定为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任何一方所累积的债务,相关责任将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2024.10.18 1603阅读
  • 夫妻共有财产的界定依据是什么

    专业解答夫妻共有财产的界定标准是什么关于如何明确夫妻共有的财产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双方所获得的工资以及奖金都应当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其次,同样在这个时间段内,夫妻双方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收益也应被判定为共有财产;再次,对于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所独享的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也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最后,如果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通过继承或者赠予方式所获得的财产,也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2024.10.17 1823阅读
  •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是合法的吗

    专业解答恶意转移财产被视为非法行为,当事人可能面临丧失部分或全部财产分配权的法律风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夫妻中有一方故意隐瞒、私自转移、肆意买卖、恶意损毁、无度挥霍共有的夫妻财产,甚至通过欺诈手段编造虚假的夫妻共同债务,意图侵吞另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在婚姻关系终止并进行共同财产分割时,将对实施不当行为的一方予以相应处罚,即酌情减少其应得的财产份额,甚至取消其财产分配资格。

    2024.10.17 1435阅读
  •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专业解答夫妻共财制的认定方式及标准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夫妇在婚姻关系中获得的所有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这其中通常涵盖以下几种形式的财产:1.一方或者双方通过劳动所获取的收入以及购买的各类资产;2.一方或者双方从继承、赠与中所得到的财产;3.一方或者双方因知识产权而产生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者双方在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中所获得的收益;5.一方或者双方所拥有的债权;6.一方或者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2024.10.17 1949阅读
  •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专业解答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犯罪量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对于涉及到扰乱夫妻共有财产分配行为的犯罪量刑尺度,主要包括对当事人进行严肃的谴责批评(训诫)、处以适当数额的罚金以及视情节而定的短期拘留惩罚。在结束婚姻关系之后,若有任何一方发现另一方曾实施过隐瞒、转移、出售甚至是肆意挥霍夫妻共有的财产等相关行为,这些都将被视为是非法侵占了自己应得的那部分权益。

    2024.10.16 1599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