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一个有夫之妇(不确认),第一次网聊,发生了性行为,对方索要20万赔偿
首先,如果双方是自愿发生性行为,且不存在重婚、以夫妻名义同居等特定情形,那么对方索要赔偿通常没有法律依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纯的偶尔性行为不构成重婚罪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导致过错赔偿的情形 。即使对方真的有配偶,其配偶也不能仅以通奸为由主张赔偿,因为我国法律未规定通奸行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25-11-05 10:28:04 回复
首先得确认对方是否真有配偶。若自愿发生性行为,对方索要20万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可先和对方沟通,表明该要求不合理,拒绝支付。若对方持续纠缠,保留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若对方采取威胁等手段,可考虑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2025-11-04 13:07: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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