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法》第二十九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那么,收养关系解除后与生父母必须要恢复关系吗?根据法律规定,解除收养关系后,可以恢复和亲生父母的关系,也可以不恢复。
专业解答不是必须要劳动单位同意劳动关系,一旦经过法院的裁决,或者是仲裁委员会的仲裁,那么这个裁决书是经过了法律效力的确定的是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的,用人单位不仅必须要同意恢复劳动关系,而且必须要把工资的相关待遇全部发给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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