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债务人财产不足分配时,破产清算有明确处理规则。先由管理人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且法院裁定认可。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若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先清偿破产费用;若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共益债务,则按比例清偿。
2.清偿上述费用后,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权,同样按比例分配。
3.若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应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法院需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并公告。
建议管理人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操作,保障债权人会议充分行使权利。法院应及时审查并作出裁定,确保破产程序高效、公正进行。
法律分析:
(1)破产清算时,管理人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且法院裁定认可。这一流程确保了方案的民主性和合法性,保障各方权益。
(2)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先清偿破产费用;若连单一费用都无法全部清偿,则按比例清偿。这体现了对破产程序顺利进行和共益事务的重视。
(3)清偿上述费用后,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权,同样按比例分配,保证了债权人之间的公平受偿。
(4)若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需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法院在规定时间内裁定并公告。
提醒:
在处理破产事务时,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分配公平合法。不同破产情况复杂多样,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进行破产清算时,管理人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且由法院裁定认可。
(二)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若财产不足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先清偿破产费用;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共益债务,按比例清偿。
(三)清偿上述费用后,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权,按比例分配。
(四)若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法院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并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第四十三条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1.债务人财产不足分配时,若破产清算,管理人先提出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法院认可。
2.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财产不够时先清破产费用,仍不够则按比例清偿。
3.清偿上述费用后,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也按比例分配。
4.若财产连破产费用都不够,管理人提请法院终结程序,法院15日内裁定并公告。
结论:
债务人财产不足分配时,破产清算按特定规则处理,包括提出方案、优先清偿费用、按比例分配债权,财产不足清偿破产费用时终结程序。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在破产清算中,管理人先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和法院认可。之后优先处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若财产有限,先清偿破产费用;若连一种费用都无法全额清偿,则按比例清偿。清偿这些费用后,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权,同样按比例分配。若债务人财产连破产费用都无法清偿,管理人需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法院会在规定时间内裁定并公告。这些规则保障了破产程序的有序进行和各方权益的合理分配。如果您在企业破产或债务处理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帮助。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