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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对职务犯罪侦查权有多大

瞿* 广东-江门 职务类犯罪辩护咨询 2025.11.03 06:41:34 387人阅读

检察院对职务犯罪侦查权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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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权有重大调整,保留的部分侦查权聚焦于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中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这有助于强化对司法人员的监督,保障公民权利和司法公正。
(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后可立案侦查,体现了检察院对重大案件的监督和补充侦查作用,确保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的有效打击。
(3)检察院在侦查中可依法采取多种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这些权力是保障侦查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手段,能确保获取证据、查明事实,追究犯罪嫌疑人责任。

提醒:司法工作人员应严格依法行使职权,避免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行为。对于案件当事人,若认为自身权利被侵犯,可依法寻求法律救济。遇到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11-03 11:00: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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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察院在行使保留的职务犯罪侦查权时,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每一个侦查环节合法合规。比如在采取讯问、搜查等侦查措施时,要按照规定出示相关证件和法律文书。
(二)对于经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要加强内部监督和审核,保证决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合理选择,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025-11-03 10:39: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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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权有大调整,现保留部分侦查权,可对诉讼监督中发现的司法人员职权犯罪,像非法拘禁等自行立案侦查。
2.经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检察院可对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人员职权重大犯罪立案侦查。
3.侦查时,检察院有权采取讯问、搜查等侦查措施,也能对嫌疑人采取拘传、逮捕等强制措施,保障侦查顺利。

2025-11-03 08:41: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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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院保留部分职务犯罪侦查权,包括对司法工作人员特定犯罪自行立案侦查及经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对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大犯罪案件立案侦查,且侦查中有多种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可用。
法律解析:
监察体制改革使得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权调整,其保留的侦查权有明确范围。一是针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中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自行立案侦查,这有助于保障公民权利和司法公正。二是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可立案侦查,体现了对重大犯罪的严肃处理。在侦查过程中,检察院依法采取讯问、搜查等侦查措施和拘传、逮捕等强制措施,能有效保障侦查工作顺利开展。若遇到与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权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1-03 08:27: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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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权有重大调整,保留部分侦查权并明确了范围和适用情形。检察院保留的侦查权主要针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中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经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对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为保障侦查权有效行使,建议如下:
1.加强内部监督,确保检察院在行使侦查权时严格遵守法定程序,防止权力滥用。
2.建立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避免工作冲突和衔接不畅。
3.提高检察人员专业素养,通过培训和实践提升其侦查能力和法律适用水平。

2025-11-03 07:21:47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1、是不是只有公安局才可以侦查,检察院侦查合法吗?侦查的主体是特定的司法机关。在我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其他由法律特别授予其侦查权的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分别行使不同性质和种类的刑事案件侦查职能。2、侦查了是不是一定会被逮捕?侦查的任务有两个:(1)收取核实证据查明刑事案件事实侦查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2)查获犯罪嫌疑人或剔除不予刑事追诉侦查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额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严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怀疑就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发现不予刑事追究者,应立即依法撤销刑事案件。3、搜查时没有出示搜查证合不合法?搜查由公安机关、检察院的有关负责人批准,由侦查人员执行。进行搜查时候,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实行又整搜查。但是执行拘留、逮捕时,遇有紧急情况,不另有搜查证也可以搜查。所谓“紧急情况”,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包括身带凶器、自杀器具的;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可能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等。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身体时,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以维护妇女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最后应制作搜查笔录,由搜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签章,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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