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定监视居住放人需符合条件并按程序操作。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形变化不再符合指定监视居住条件,像案件证据收集充分可采取其他措施,或案件侦查终结、撤销等,就可解除指定监视居住。
2.相关人员有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能申请变更。
3.公检法应及时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要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若同意变更,会及时解除指定监视居住措施。
4.执行机关负责宣布与释放。由执行机关向被指定监视居住人宣布解除决定,并立即释放。建议相关人员密切关注案件进展,符合条件时及时申请变更;公检法严格遵守三日的决定期限,保障程序合法高效。
法律分析:
(1)指定监视居住放人需满足特定条件。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况改变,不再符合指定监视居住要求,像案件证据收集完备可采用取保候审等其他措施,或者案件侦查终结、撤销时,就可解除指定监视居住。
(2)相关人员有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能够申请变更。
(3)相关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要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若同意变更,会及时解除指定监视居住,由执行机关向被指定监视居住人宣布解除决定并立即释放。
提醒: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需按法定程序进行,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确认解除条件
当案件证据收集充分可采取其他措施,或案件侦查终结、撤销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符合指定监视居住条件时,可着手办理解除手续。
(二)提出申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
(三)等待决定
相关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四)执行解除
若同意变更,执行机关会向被指定监视居住人宣布解除决定,并立即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1.指定监视居住放人需符合条件并按程序来。当嫌疑人、被告人情况改变,不再符合条件,像证据充分可采取其他措施,或案件侦查终结、撤销等,可解除指定监视居住。
2.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公检法收到申请后,三日内作决定。同意变更就解除措施,执行机关宣布决定并立即释放。
结论:
指定监视居住放人需符合条件并按程序操作,符合条件时相关人员可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解除指定监视居住。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形变化不再符合指定监视居住条件,像案件证据收集充分可采取其他措施,或者案件侦查终结、撤销等情况,就可解除指定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能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公检法机关收到申请后需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若同意变更,会及时解除指定监视居住,由执行机关向被指定监视居住人宣布解除决定并立即释放。这一规定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确保了司法程序的规范进行。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者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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