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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之一,对孩子享有监护、抚养和探视等法定权利,丈夫不让见孩子的行为侵犯了妻子的这些合法权益。
(2)协商是解决此类问题的首选方式。通过心平气和的沟通,向对方明确自身权利,以和平方式达成一致,这种方式有利于维护家庭关系稳定。
(3)当协商无法解决时,第三方调解是一个可行途径。居(村)委会、妇联等组织能够从中斡旋,调和双方矛盾,推动问题解决。
(4)若协商和调解都无效,妻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综合考量孩子利益和双方实际状况后作出判决,以保障妻子的合法权利。
提醒: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不同家庭情况差异较大,对应解决方案也有所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27 05:15: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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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丈夫沟通时,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作为后续可能维权的证据。
(二)寻求第三方调解时,积极配合调解人员,如实陈述情况,以便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三)提起诉讼时,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自己与孩子的亲密照片、为孩子支出费用的凭证等,证明自己对孩子的关心和抚养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虽然这里说的是离婚后,但没离婚情况下,父母对孩子的监护和探视等权利同样受法律保护,一方不得随意剥夺另一方的相关权利。
2025-10-27 04:46: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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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婚姻存续期间,妻子作为法定监护人,有监护、抚养和探视孩子的权利。
2.遇到丈夫不让见孩子的情况,双方可先协商,心平气和沟通,表明见孩子的权利,争取和平解决。
3.若协商不成,可找第三方调解,如居(村)委会、妇联等,让其帮忙调和矛盾。
4.上述方法都不管用,妻子可起诉至法院,法院会结合孩子利益和双方实际情况判决,保障妻子权利。
2025-10-27 02:51: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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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没离婚丈夫不让见孩子,妻子作为法定监护人有权利见孩子,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寻求第三方调解,仍无法解决可向法院起诉保障自身权利。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享有对孩子的监护、抚养和探视等权利。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都应保障对方对孩子的合理权利。当丈夫不让妻子见孩子时,妻子可以先尝试与丈夫协商,以和平沟通的方式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可请求居(村)委会、妇联等第三方介入调解。若调解也无法解决,妻子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让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孩子利益和双方实际状况作出判决。如果您在这方面遇到了问题,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
2025-10-27 02:48: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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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阻止妻子见孩子,这侵害了妻子作为法定监护人对孩子的监护、抚养和探视权利。
面对这种情况,妻子可采取以下措施解决问题。
1.优先选择协商解决,双方心平气和沟通,明确指出自己的权利,以和平方式达成一致意见。
2.若协商不成,可寻求第三方调解,请求居(村)委会、妇联等介入,调和矛盾。
3.当前述方法均无效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障对孩子的监护、探视等权利。法院会综合考量孩子利益和双方实际状况作出判决。
2025-10-27 01:13:3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