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纠纷常见误区如下:
立遗嘱不要求子女全到场,它是单方行为,符合法定要件就有效。
公证遗嘱效力并非最高,多份冲突遗嘱,以最后合法订立的为准。
口头遗嘱不是都有效,需在危急情况且有两以上见证人,危急消除能用其他形式立遗嘱时,口头遗嘱无效。
近亲属不一定能做遗嘱见证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不能做。
结论:
遗嘱继承纠纷存在立遗嘱需子女全到场、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口头遗嘱都有效、近亲属可做遗嘱见证人等常见误区。
法律解析:
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订立时无需子女等继承人在场,只要符合法定要件就有效,所以立遗嘱并非要子女全到场。同时,法律已取消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定,多份遗嘱内容冲突时,以最后订立的合法遗嘱为准。口头遗嘱需在危急情况下订立,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做遗嘱见证人,近亲属不一定能做遗嘱见证人。遗嘱继承涉及诸多法律细节,若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遗嘱继承纠纷常见存在诸多误区。一是认为立遗嘱需子女全到场,实则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子女等继承人在场,符合法定要件即有效。二是以为公证遗嘱效力最高,法律已取消该优先规定,多份冲突遗嘱以最后合法订立的为准。三是觉得口头遗嘱都有效,其需在危急情况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危急情况消除能以其他形式立遗嘱时,口头遗嘱无效。四是认为近亲属可做遗嘱见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特定人群不能做见证人。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普及遗嘱法律知识,让大众正确了解遗嘱订立的规定和要求。
2.订立遗嘱时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遗嘱合法有效。
3.妥善保存遗嘱相关材料,避免产生纠纷时无法举证。
法律分析: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其订立的关键在于符合法定要件,无需子女等继承人在场。这意味着遗嘱人可自主决定遗嘱内容,无需继承人同意。
(2)法律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定,当存在多份内容冲突的遗嘱时,以最后订立的合法遗嘱为准。这就要求遗嘱人在更新遗嘱时要谨慎,确保新遗嘱的合法性。
(3)口头遗嘱的订立有严格条件,需在危急情况下,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危急情况消除后,若能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口头遗嘱无效。
(4)并非所有近亲属都能做遗嘱见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具备见证资格。
提醒:订立遗嘱时要准确把握各类遗嘱的生效条件和要求,谨慎选择遗嘱见证人,若对遗嘱订立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一)明确遗嘱订立无需子女到场,订立人按自己意愿,在符合法定要件时,就能独立订立有效遗嘱。
(二)了解多份遗嘱内容冲突时,以最后订立的合法遗嘱为准,而非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三)清楚口头遗嘱有严格条件,危急情况消除后能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四)知晓近亲属等特定人员不能做遗嘱见证人,选见证人时要避免此类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专业解答1、反正有法定继承有没有遗嘱都一样 财产的继承除法定继承以外,还有遗嘱继承,而且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2、只要立了遗嘱一切就OK 有了遗嘱,并不意味着立遗嘱人的意愿就能全部实现。3、儿女们不到齐,遗嘱没法立 立遗嘱不需要孩子们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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