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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漏到我家,损失怎么办?

pub****534 江苏-徐州 公共安全咨询 2025.10.25 11:40:12 468人阅读

楼上漏水,漏到我家,损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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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和楼上住户沟通,明确漏水原因和赔偿事宜,保留好漏水情况、损失物品等相关证据。若对方愿意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协商解决即可。若沟通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由法院委托专业机构鉴定损失,根据鉴定结果判决赔偿金额。

2025-10-25 11:56: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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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徐州 咨询解答:188条

可以起诉至法院 申请鉴定 索要赔偿

2025-10-25 11:56:11 回复

对于房屋漏水造成楼下漏水损失,怎么赔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房屋漏水造成损失的,应该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具体有以下费用:1、修复漏水所需要的修理费用。2、因漏水而造成的其它财产的损失。对于财产损失金额,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也可以通过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估价的方式来确定。处理原则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应以双方协商为主,尊重历史与习惯,依照法律规定。在查明漏水原因之后,再进行责任划分,事故原因并不能直接确定责任承担主体。1、首先应查明此管道的管理职责归谁。2、其次应查明漏水的原因,区分当事人的过错,从而确定责任主体。(1)如果是人为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有故意或过错的,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2)开发商的责任: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责任。(3)物业的责任:漏水肯定不是物业造成的,但如果物业在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况,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那么物业要承担责任。(4)公平责任:对于已过保修期的房屋,各方当事人无过错(或无证据证明其过错),如因防水层自然老化,此时维修费用按民通第一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根据实现情况,由当事人分担,一般为一人一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按照民法规定,故意侵权行为可以构成共同侵权,过失侵权行为也可构成共同侵权。过失共同侵权指行为人应当预料到自己的行为将与他人行为结合导致损害后果,但是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料到,或者行为人已经预料到自己的行为将与他人行为结合导致损害后果,但轻信自己能够避免后果。本纠纷中,根据相关规定,热力公司对于李明家自用设施不负有管理、维修责任,但事实上已经提供了维修服务。作为热力管道专业维修者,热力公司应尽到妥善的维修及注意义务,现在维修点出现漏水,如果热力公司不能证明漏水是由设施老化导致,且其维修操作并无不当,那么就应认定热力公司在维修过程中存在过失。李明作为热力管道除污器的所有权人,应对其所有的设备尽到注意与管理义务,应认定其对于张华的损失也存在过失。另外张华租赁地下室存储货物与漏水并无因果关系,且其是否履行出租用房登记备案手续属于行政部门查处范围,不能以此认为张华对于漏水存在过错。因此,热力公司与李明对于两者行为结合造成损害后果均存在过失,构成过失共同侵权。但由于热力公司为专业热力维修者,而李明不属于具有专业热力维修知识的人员,因此李明的过失程度应小于热力公司,承担责任的具体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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