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孝感法律咨询 > 孝感取保候审法律咨询 > 哪些属于不能取保候审的情形

哪些属于不能取保候审的情形

朱** 湖北-孝感 取保候审咨询 2025.10.25 05:12:43 381人阅读

哪些属于不能取保候审的情形

其他人都在看:
孝感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孝感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对于司法机关来说,在审查取保候审申请时,要严格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属于上述不能取保候审的情形,详细调查其犯罪行为性质、过往犯罪记录等情况。
(二)对于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上述情形,应清楚取保候审难度较大,不要抱有不切实际的期望,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争取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通过对不能取保候审情形的规定,体现了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和社会安全的目的。

2025-10-25 08:54:03 回复
咨询我

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类人不能取保候审:
1.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性质恶劣且情节严重的,像暴力恐怖犯罪、涉黑犯罪等。
2.累犯和犯罪集团主犯,因其社会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大。
3.为逃避侦查自伤自残的,这类人可能不配合司法程序。
4.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此类案件性质较严重。
5.实施严重暴力犯罪及其他严重犯罪的,如故意杀人、绑架等。具体能否取保,由司法机关依实际情况和证据判定。

2025-10-25 06:58:20 回复
咨询我

结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累犯、自伤自残逃避侦查、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严重暴力犯罪等情形通常不能取保候审,最终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判断。
法律解析:依据法律,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像暴力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由于其社会危害性大,通常不能取保候审。累犯和犯罪集团主犯社会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大,自伤自残逃避侦查者不配合司法程序,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性质严重,严重暴力犯罪如故意杀人、绑架等,这些情况一般也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具体能否取保候审,司法机关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和证据依法判断。如果遇到涉及取保候审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0-25 06:48:38 回复
咨询我

一般情况下,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累犯和犯罪集团主犯,自伤自残逃避侦查者,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者,严重暴力犯罪及其他严重犯罪嫌疑人通常不能取保候审。但最终是否适用要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案情和证据依法判断。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司法机关应严格审查判断,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确保取保候审决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对于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保障犯罪嫌疑人的知情权。
3.持续加强对案件的侦查和审理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2025-10-25 06:20:53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不能取保候审,像暴力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其行为对社会秩序和安全造成极大破坏。
(2)累犯和犯罪集团主犯,他们有较大社会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难以保证其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规定、不妨碍诉讼。
(3)自伤、自残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其不配合司法程序的行为,不符合取保候审要求。
(4)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性质严重,司法机关出于案件处理的严谨性和安全性考虑,通常不予取保候审。
(5)严重暴力犯罪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如故意杀人、绑架等犯罪,因其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和社会影响,一般也不能取保候审。但最终是否适用取保候审,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情况和证据依法判断。

提醒:取保候审的适用较为复杂,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若涉及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25 05:59:5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