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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盗窃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刘* 山东-淄博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5.10.25 05:58:18 440人阅读

我国法律对盗窃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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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盗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拿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2.界定标准:
数额上,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分别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地会定具体标准。
情节上,多次盗窃(两年内三次以上)、入户盗窃(非法进住所)、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共场所或交通工具上偷随身财物),不论数额都算盗窃。

2025-10-25 08:48: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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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盗窃行为的界定从数额和情节两方面判断,数额有“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各地区有具体数额,情节上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不论数额均认定为盗窃。
法律解析:
在法律中,盗窃行为的认定较为细致。从数额上看,一般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分别对应“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地区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数额标准。从情节方面来说,多次盗窃(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且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或为犯罪携带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扒窃(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财物),不管数额多少,都构成盗窃。如果遇到涉及盗窃相关的法律问题,不清楚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分析和建议。

2025-10-25 07:03: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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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盗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其界定标准涵盖数额和情节两方面。数额上,一般盗窃公私财物有“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之分,各地会根据本地情况确定具体标准。
2.情节方面也有多种情形会被认定为盗窃。多次盗窃是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是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且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包括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或为犯罪携带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扒窃是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3.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盗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公民自身要注意保管好财物,避免在公共场所暴露财物,提高警惕,防止成为盗窃目标。对于有盗窃前科人员,应加强监管和教育改造,降低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2025-10-25 07:0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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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盗窃的定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在数额界定上,一般有“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即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但各地区会根据本地情况确定具体标准。
(2)情节方面,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这几种情况,不论数额多少都认定为盗窃。多次盗窃是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针对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且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包括携带国家禁止器械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扒窃是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财物。

提醒:
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避免成为盗窃目标。若涉及相关盗窃案件,因各地标准和具体情况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25 06:51: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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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在公共场所提高警惕,防止扒窃。如果发现有人有盗窃可疑行为,及时联系相关人员或报警。
(二)若遭遇盗窃,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尽可能提供详细的线索,如嫌疑人特征、盗窃时间地点等。
(三)商家等场所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安装监控设备等,减少盗窃发生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5-10-25 06:23:08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盗窃罪怎样认定,如何界定盗窃犯罪认定盗窃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何认定盗窃罪(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把偷窃自己家电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二)盗窃既遂与未遂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本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到底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三)本罪与他罪和违法行为的界限1、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本法的规定定罪处罚;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择一重罪处罚。2、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人盗窃数额;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犯罪从重处罚。3、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对盗窃犯罪作出认定时候,除了要考虑到盗窃的具体数额外,同时还要先判断实际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中关于盗窃罪的构成要件规定。因而,我们说盗窃罪认定标准,其实也就是指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内容了。当然,最后还需要结合立案标准,才能确定某个行为是否真的构成盗窃犯罪。

您好,针对您的盗窃罪怎样认定,怎样界定盗窃犯罪问题解答如下,盗窃罪怎样认定,如何界定盗窃犯罪认定盗窃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何认定盗窃罪(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把偷窃自己家电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二)盗窃既遂与未遂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本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到底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三)本罪与他罪和违法行为的界限1、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本法的规定定罪处罚;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择一重罪处罚。2、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人盗窃数额;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犯罪从重处罚。3、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对盗窃犯罪作出认定时候,除了要考虑到盗窃的具体数额外,同时还要先判断实际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中关于盗窃罪的构成要件规定。因而,我们说盗窃罪认定标准,其实也就是指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内容了。当然,最后还需要结合立案标准,才能确定某个行为是否真的构成盗窃犯罪。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盗窃罪怎样认定,如何界定盗窃犯罪认定盗窃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何认定盗窃罪(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把偷窃自己家电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二)盗窃既遂与未遂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本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到底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三)本罪与他罪和违法行为的界限1、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本法的规定定罪处罚;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择一重罪处罚。2、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人盗窃数额;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犯罪从重处罚。3、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对盗窃犯罪作出认定时候,除了要考虑到盗窃的具体数额外,同时还要先判断实际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中关于盗窃罪的构成要件规定。因而,我们说盗窃罪认定标准,其实也就是指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内容了。当然,最后还需要结合立案标准,才能确定某个行为是否真的构成盗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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