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土地,夫妻双方均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离婚时可先自行协商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各自份额,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判决。
(二)若一方户口已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虽通常不再享有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对婚姻存续期间土地有投入的,可要求给予相应补偿。
(三)土地确权登记要遵循法定程序,保证登记信息准确,保障双方权益。
(四)若在土地确权中权益受侵害,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1.农村离婚土地确权遵循男女平等,保障妇女土地权益。若夫妻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土地,离婚时双方对承包经营权有平等分割权,可协商份额,协商不成法院判决。
2.一方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通常不再有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婚姻存续期对土地有投入的,可要求补偿。
3.土地确权登记要按法定程序,保证信息准确。权益受侵害,可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
结论:农村离婚土地确权遵循男女平等,保障妇女权益。夫妻均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离婚时对家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平等分割权,可协商或诉讼解决;一方户口迁出一般不再享有原权益,但有投入可获补偿。确权要按程序进行,权益受损可通过多种方式解决。
法律解析:依据相关法律,在农村离婚涉及土地确权时,男女平等是基本原则,这保障了妇女的土地权益。对于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若夫妻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他们在离婚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拥有平等的分割权利,可先自行协商份额,协商无果则可通过法院判决。当一方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通常就不再享有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过若在婚姻期间对土地有投入,可要求相应补偿。土地确权登记需按法定程序开展,保证登记信息准确以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若当事人权益受到侵害,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来解决。如果大家在农村离婚土地确权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农村离婚土地确权应遵循男女平等原则,保障妇女土地权益。夫妻双方均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土地的,离婚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平等分割权,可先协商确定份额,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判决。
1.一方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通常不再享有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对婚姻存续期间土地有投入的,可要求相应补偿。
2.土地确权登记要按法定程序进行,保证登记信息准确,以此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3.若在土地确权中权益受侵害,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建议在处理离婚土地确权问题时,双方保持理性沟通,优先协商解决;相关部门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登记,避免错误和纠纷。
法律分析:
(1)农村离婚涉及土地确权时,遵循男女平等原则,目的在于保障妇女土地权益。若夫妻双方均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土地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离婚时双方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平等分割权,可先协商确定各自份额。
(2)当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可将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3)若一方户口已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通常不再享有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过,若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土地有投入,可要求获得相应补偿。
(4)在土地确权登记过程中,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保证登记信息准确无误,以此保障双方合法权益。若权益受到侵害,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提醒:
离婚土地确权时要及时关注户口迁移情况对权益的影响,若遇复杂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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