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岁怀孕男方不负责能否起诉要视情况而定。若女方未满十四周岁时与男方发生性关系,男方构成强奸罪,可追究其刑事责任。若女方已满十四周岁且双方自愿,虽不涉及刑事责任,但男方仍有相应责任。
1.女方生下孩子,男方作为生父有抚养义务,女方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
2.女方选择终止妊娠,由此产生的医疗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女方可要求男方分担。
建议遇到此类情况及时收集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若涉及刑事犯罪,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若为民事纠纷,可咨询律师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1)若女方当时未满十四周岁,男方与之发生性关系,不论女方是否自愿,男方行为构成强奸罪。在此情况下,应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若女方已满十四周岁且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不涉及刑事责任。但如果女方生下孩子,男方作为生父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女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
(3)若女方选择终止妊娠,因终止妊娠产生的医疗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女方有权要求男方分担。
提醒:遇到此类情况,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不同案情法律处理方式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男方在女方未满十四周岁时与其发生性关系,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追究男方强奸罪的刑事责任。
(二)若女方已满十四周岁且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生下孩子后,可准备孩子的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
(三)若选择终止妊娠,保留好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的票据,通过民事诉讼要求男方分担这些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1.若女方未满十四周岁时与男方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自愿,男方构成强奸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2.若女方已满十四周岁且双方自愿,不涉及刑事责任。生下孩子后,男方有抚养义务,女方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其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
3.若女方终止妊娠,产生的医疗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女方可要求男方分担。
结论:十六岁怀孕男方不负责能否起诉需分情况。女方未满十四周岁时男方与其发生性关系,可追究其强奸罪刑事责任;女方已满十四周岁且自愿,可民事诉讼要求男方支付孩子抚养费或分担终止妊娠合理费用。
法律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若男方在女方未满十四周岁时与其发生性关系,不管女方是否自愿,男方构成强奸罪,应被追究刑事责任,此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而当女方已满十四周岁且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虽不涉及刑事责任,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男方作为孩子生父,对孩子有抚养义务。女方生下孩子后,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十八周岁。若女方选择终止妊娠,由此产生的医疗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男方也应分担。若遇到此类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具体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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