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指税务人员办发票发售工作时,违反法规徇私舞弊,让国家利益受损。
2.量刑上,使国家利益重大受损,判五年以下徒刑或拘役;特别重大受损,判五年以上徒刑。“重大”“特别重大”损失结合税款流失、违规发票数量等判定。
3.此罪主体只能是税务机关工作人员。
结论: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发售发票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量刑依损失程度而定,非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不构成本罪。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发售发票工作时,若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徇私舞弊且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就构成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损失程度不同量刑不同,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实践中,“重大损失”和“特别重大损失”会结合国家税款流失数额、违规发售发票数量等因素判定。需注意的是,该罪主体限定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非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若遇到与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1.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性质恶劣,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发售发票,致使国家利益受损,这严重破坏税收征管秩序,损害国家财政收入。
2.此罪量刑依据损失程度而定,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实践结合税款流失数额、违规发售发票数量等判定损失程度。
3.非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不构成本罪主体,这明确了该罪的适用范围。
4.为防范此类犯罪,税务机关应加强内部监管,建立严格发票发售审核机制,对工作人员开展法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鼓励社会监督,对违规行为及时举报。
法律分析:
(1)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的主体特定,只有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此罪,其他人员不满足主体条件。
(2)该罪要求行为人在办理发售发票工作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且存在徇私舞弊的行为。
(3)判定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量刑程度,关键在于是否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特别重大损失。司法实践中会结合国家税款流失数额、违规发售发票数量等因素综合判断。若造成重大损失,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提醒: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发售发票工作中需严格依法依规,避免徇私舞弊。不同案件情况复杂,若面临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一)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应加强法律学习,明确自身在发售发票工作中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业务,杜绝徇私舞弊行为。
(二)税务机关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发票发售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三)加强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上杜绝徇私舞弊的动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