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承担情况多样。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由双方协商预先缴纳;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由提出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若鉴定为医疗事故,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非医疗事故则由申请处理的当事人支付;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因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移交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
2.解决措施和建议:当事人在委托或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前,应明确知晓费用承担规则,避免后续纠纷。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鉴定工作,对于可能承担的费用做好预算和准备。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鉴定费用缴纳情况的监督,确保费用按规定承担。
法律分析:
(1)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需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这体现了双方共同参与鉴定程序时的费用分担责任。
(2)当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若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若不属于医疗事故,则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3)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后,对需移交医学会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提醒:在处理医疗事故鉴定费用问题时,需明确鉴定费承担规则,不同情形费用承担主体不同,建议在遇到纠纷时及时咨询专业人士,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一)若双方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双方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双方可根据自身意愿和实际情况,确定各自缴纳的比例或金额。
(二)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时,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提出申请的当事人需提前准备好费用。
(三)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四)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后移交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承担情况如下:
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由双方协商预先缴纳费用。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由提出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为医疗事故,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反之,则由申请处理的当事人支付。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因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移交鉴定的,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
结论: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承担分四种情形,双方委托由双方协商预缴;卫生行政部门移交由提出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缴,属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则由申请当事人支付;卫生行政部门接重大医疗过失报告移交鉴定的,由医疗机构支付。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同情况的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承担有明确划分。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协商预缴费用能体现公平自愿原则。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时,先由提出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缴,若鉴定结果为医疗事故,说明是医疗机构存在过错,费用理应由其承担;若不属于医疗事故,提出申请的当事人承担费用也是合理的。而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后移交鉴定,因是医疗机构的重大过失引发,所以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如果大家在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承担方面遇到问题,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医疗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