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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通常执行程序不能直接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只有执行依据确定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才可追加。这体现了执行程序的严谨性,避免随意扩大被执行人范围。
(2)当执行依据未明确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债权人可通过诉讼程序来确认该债务性质。待生效判决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后,才能申请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保障了债权人权益实现的法定途径。
(3)执行中追加被执行人配偶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法院会综合债务性质、用途等因素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以此防止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
提醒:执行程序追加被执行人配偶有严格规定,债权人应按法定程序维权,被执行人配偶若认为追加不当可积极抗辩,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20 19:0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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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依据明确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可直接按规定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
(二)执行依据未明确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要另行通过诉讼程序,请求确认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待生效判决认定后,再申请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
(三)申请追加时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条件,保障第三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应当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除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外,执行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查并公开听证。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变更、追加;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025-10-20 18:38: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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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执行程序里,不能直接把被执行人配偶追加为被执行人,只有执行依据确定是夫妻共同债务时才可追加。
2.若执行依据没明确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另行诉讼确认。经生效判决认定后,能申请追加其配偶。
3.追加被执行人配偶要严格按法定程序和条件,避免侵害第三人权益。法院会结合债务性质、用途等判断是否属夫妻共同债务。
2025-10-20 17:52: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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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般执行程序不能直接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执行依据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才可追加;未明确的需另行诉讼确认,认定后可申请追加,且追加要依程序和条件进行。
法律解析:
执行程序追加被执行人配偶有着严格规定。只有当执行依据明确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时,才可以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若执行依据未明确,债权人需通过另行诉讼程序来确认债务性质,经生效判决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后,才能申请追加。法院在实践中会综合考量债务性质、用途等因素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样做是为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条件执行,防止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如果大家在遇到执行程序中涉及追加被执行人配偶的相关问题,对其中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0-20 16:55: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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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配偶需严格遵循规定。一般不能直接追加,只有当执行依据确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才可以。若执行依据未明确,债权人应另行通过诉讼程序确认债务性质,经生效判决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后,才能申请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
2.要防止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法院在实践中会综合考虑债务性质、用途等因素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3.解决措施和建议:债权人遇到执行依据未明确债务性质的情况,及时启动诉讼程序确认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在审查追加申请时,严谨考量各种因素,确保程序合法、公正,保障各方当事人权益。
2025-10-20 15:34:1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