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协议通常不能直接排除执行。执行和解是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自行达成的协议,达成后法院裁定中止而非终结执行。
若被执行人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执行程序结束,可视为排除执行。但当被执行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能就履行协议起诉。法院恢复执行后会采取措施继续执行。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双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时应明确权利义务,确保内容具有可操作性。
2.被执行人应积极主动履行协议,避免后续纠纷。
3.申请执行人要密切关注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发现不履行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法律分析:
(1)执行和解协议是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的。达成该协议后,法院裁定中止执行而非终结执行,意味着执行程序只是暂时停止。
(2)若被执行人完整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法院会作执行结案处理,此时执行程序结束,可看作排除了执行。
(3)当被执行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时,申请执行人有两个选择。一是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二是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法院起诉。法院恢复执行后,会采取执行措施继续执行。
提醒:执行和解协议签订后,双方都需严格遵守。申请执行人要关注被执行人履行情况,被执行人不履行时及时采取合法措施。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应积极监督对方履行。申请执行人要密切关注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确保其按协议执行。
(二)若被执行人按协议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可配合法院完成执行结案处理。
(三)当被执行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时,申请执行人可选择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1.执行和解协议通常不能直接排除执行。执行和解是双方在执行中自行达成协议,达成后法院会中止而非终结执行。
2.若被执行人履行完和解协议,法院会作结案处理,可视为排除执行。
3.若被执行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恢复执行原文书,也可起诉。法院恢复执行后会继续执行程序。
4.能否排除执行关键在于是否全面履行协议。
专业解答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有房产归子女所有,子女基于离婚协议对未过户房产同样享有物权期待权,应认可子女享有的独立请求权地位,并综合考量执行债权性质、离婚协议是否真实、子女是否占有房产、房产未过户是否为子女过错等因素,判断子女权益与申请执行人权益何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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