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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踢出干股股东吗

宋* 河南-济源市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5.10.18 01:20:10 346人阅读

可以踢出干股股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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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协议约定时,若干股股东出现未履行约定职责、损害公司利益等违反协议条款行为,公司按协议约定程序将其踢出。

(二)无协议约定,在法定情形下如干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严重影响公司运营,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遵循法定程序,通知该股东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机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形确定担保人的赔偿责任:
(一)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二)担保人有过错而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三)债权人有过错而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此虽未直接针对干股股东踢出,但体现了按不同情形处理纠纷的原则,与干股股东处理类似情况逻辑相符。

2025-10-18 08:09: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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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出干股股东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有协议约定时,若干股股东违反约定,像没履行职责、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按协议程序可将其踢出。
无协议约定,则按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情形下,如干股股东滥用权利致公司或其他股东受损、严重影响公司运营,公司可经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资格,且要遵循法定程序,通知并给予其陈述、申辩机会。若股东有异议引发纠纷,需走法律途径解决。

2025-10-18 06:15: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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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能否踢出干股股东要视具体情况,有协议按协议约定程序,无协议按法定程序,若有异议可走法律途径。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当存在协议约定时,若干股股东违反协议条款,像未履行职责、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可按约定程序将其踢出。若没有协议约定,在法定情形下,如干股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或影响公司运营,公司可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资格,但要遵循法定程序,通知股东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机会。若股东对踢出决定有异议,就会引发纠纷,此时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您在干股股东相关问题上遇到类似困扰,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0-18 04:27: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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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出干股股东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有协议约定,当干股股东出现违反协议行为,像未履行职责、损害公司利益等,公司能按协议程序将其踢出。若没有协议约定,则依据法律规定处理,在法定情形下,如干股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或严重影响公司运营,公司可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但要遵循法定程序,通知股东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机会。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签订协议时明确股东权利义务及违约处理方式,降低后续纠纷风险。
2.公司严格按协议或法定程序处理,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3.若股东有异议引发纠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2025-10-18 03:21: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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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有协议约定时,干股股东违反协议条款,像未履行约定职责、损害公司利益等,公司可按协议约定程序将其踢出。这体现了契约精神,协议是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
(2)无协议约定时,需依据法律规定。在法定情形下,如干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致公司或其他股东受损、严重影响公司运营,公司可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且要遵循法定程序,通知该股东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机会。
(3)若股东对踢出决定有异议,就可能引发纠纷,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提醒:公司在处理干股股东问题时,有协议的要严格按协议执行,无协议则依法定程序进行,避免因程序不当引发法律纠纷,建议遇到复杂情况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2025-10-18 02:36:03 回复

在公司经营中,经常存在大股东通过行使其表决权的方式侵犯小股东权利的情况。我国《公司法》对小股东权益规定了特别的保护机制维权方式为::一、股权回购请求权当大股东通过其持股比例控制公司决策机构,作出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转移公司主要财产等情况,持反对票的小股东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要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二、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在公司的利益受到因公司机关成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时的损害而,而相关内部机构或人员公司不能或怠于追究其责任时,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也是为了维护小股东自身利益,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小股东可,依据法定程序以自己名义向前述人员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 提讼的要件是: 第一,1、原告股东需符合法律规定要件。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作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均可提讼,;对股份有限公司则要求只有是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讼。第二,2、原告股东必须在诉前用尽穷尽公司内部救济。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讼;监事有类似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提讼。只有在前述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才有权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在公司经营中,经常存在大股东通过行使其表决权的方式侵犯小股东权利的情况。我国《公司法》对小股东权益规定了特别的保护机制维权方式为::一、股权回购请求权当大股东通过其持股比例控制公司决策机构,作出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转移公司主要财产等情况,持反对票的小股东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要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二、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在公司的利益受到因公司机关成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时的损害而,而相关内部机构或人员公司不能或怠于追究其责任时,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也是为了维护小股东自身利益,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小股东可,依据法定程序以自己名义向前述人员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 提讼的要件是: 第一,1、原告股东需符合法律规定要件。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作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均可提讼,;对股份有限公司则要求只有是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讼。第二,2、原告股东必须在诉前用尽穷尽公司内部救济。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讼;监事有类似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提讼。只有在前述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才有权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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