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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起点多少钱一次

林* 江苏-镇江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5.10.16 23:54:10 475人阅读

诈骗罪起点多少钱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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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诈骗罪起点金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三万元至十万元、五十万元以上分别对应“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数额较大”是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但各地可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本地具体数额标准。
2.当遭遇诈骗且金额达到当地规定的起点时,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应尽快报警,向警方详细说明诈骗情况。同时,务必保留好与诈骗相关的各类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这有助于警方快速了解案情,更高效地开展侦查工作,提高追回损失的可能性。

2025-10-17 07:00: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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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诈骗罪起点金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当诈骗公私财物达到该数额,就可能被认定为“数额较大”,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
(2)除“数额较大”外,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对应“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会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所以不同地区的诈骗罪起点金额可能存在差异。

提醒:
因各地诈骗罪起点金额有别,遭遇诈骗后要先了解当地标准。若符合标准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差异,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17 05:49: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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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了解诈骗金额标准。知晓诈骗罪起点金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以及“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对应的金额区间,明确“数额较大”是追究刑事责任标准。
(二)关注本地标准。由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当地情况确定具体数额标准,所以要了解所在地区的执行标准。
(三)及时维权。若遭遇诈骗且金额达到当地规定起点,及时报警并保留好相关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2025-10-17 04:17: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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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诈骗罪起点金额为三千元到一万元以上。诈骗金额三千元至一万元、三万元至十万元、五十万元以上,分别属“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数额较大”要担刑责。
2.各地法院和检察院可结合当地情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3.若遇诈骗且金额达当地起点,要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来维权。

2025-10-17 02:24: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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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诈骗罪起点金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会追究刑事责任,各地可确定本地具体数额标准,遇诈骗达标应及时报警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这是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同时,诈骗金额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分别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所以,当遭遇诈骗且金额达到当地规定的起点时,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方式。如果对诈骗罪的认定、金额标准等方面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2025-10-17 01:08:56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集资诈骗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只是临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行为人承诺而且也意图还本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分为两档,最高刑罚为十年有期徒刑,个人:扰乱金融秩序(立案标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100万元/100人/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规定处罚。注意:数额巨大是指:500万元/500人/直接经济损失250万元以上。如果案发后行为人具有归还能力,并且积极筹集资金实际归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则具有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如果案发后行为人没有归还能力,而且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没有实际归还,则具有定集资诈骗罪的可能性。当然,案发后是否归还影响定性的主要是一些行为本身就介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两者之间的案件。如果根据案发前的相关事实和证据,已经能够确定行为的性质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还是集资诈骗,则案发后是否归还赃款的因素一般不能影响定性,而只能作为一个量刑因素考虑。《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合同诈骗罪的特征如何认定与辩护合同诈骗罪的构成特征:犯罪构成是刑事法律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而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有机整体。按照犯罪构成理论,合同诈骗罪具有以下特征:(一)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又侵犯了对方当事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与诈骗罪所侵犯的公私财物所有权这一单一客体不同,合同诈骗罪侵犯的是包括财产权益和经济秩序的双重客体。(二)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履行合同义务,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按照刑法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各种方法: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其中,第5项尚待进一步的司法解释,未出台新的司法解释以前,可以作如下理解,是指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大肆挥霍、行贿、赠与,或者用于弥补亏空、归还债务,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或者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等。(三)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犯合同诈骗罪,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在执行职务的活动中,以单位的名义,为了单位的利益,利用签订、履行合同进行的诈骗犯罪活动。司法实践中常见到的是仅以单位的名义签订、履行合同,而骗取的公私财物全部或者大部分中饱私囊,即使用于单位也是很小的一部分,只是为了掩人耳目,对此应按个人犯罪处理。(四)主观方面只能依直接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间接故意与过失不构成本罪。在经济活动中,行为人违背法律规定,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利用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这种犯罪故意可以产生在合同签订之前,也可以产生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诈骗罪的辩护:1、本罪的重点是行为人是否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故意和事实。因此,有无主管故意是判断是否构成本罪的要点。2、注意本罪与一般民事合同纠纷的区别。在合同履行中存在一定的瑕疵,但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对方钱财的故意,则属于履行合同中的一般违约行为,不涉嫌犯罪问题。3、如果是属于有罪辩护,则重点是诈骗数额问题。注意区分诈骗所得与正常民事行为所得。4、实践中有将一般民事合同履行中存在的违约行为,如延迟付款、超出经营范围签订合同、联购合同(行为人自己不生产或者不占有货物,需要向另一人购买,但先与相对人签订供货合同的)等,定性错误,以犯罪追究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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