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若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出于保障男方生育权益和孩子成长稳定性考虑,抚养权可能判归男方。
(2)子女长期随男方生活,改变环境对其健康成长不利时,维持现有生活环境更利于孩子,所以抚养权会倾向男方。
(3)男方无其他子女,女方有其他子女,从平衡双方抚养压力和给予孩子更好照顾角度,男方获得抚养权可能性增加。
(4)男方抚养条件明显优于女方,能为孩子提供更好成长环境,且孩子随其生活更有利,法院会综合考虑将抚养权判给男方。
(5)女方患有严重疾病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为保障孩子健康,抚养权会判归男方。
(6)女方有抚养条件却不尽义务,男方要求抚养,为保障孩子权益,抚养权会倾向男方。
(7)八周岁以上子女愿随男方生活且男方有抚养能力,尊重孩子意愿的同时考虑实际抚养能力,抚养权会判归男方。
提醒:离婚抚养权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不同案情结果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0-16 20:21:06 回复
咨询我
(一)若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在争取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时更有优势。
(二)当子女随男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男方获得抚养权可能性大。
(三)男方无其他子女,女方有其他子女,这种情况利于男方争取抚养权。
(四)男方抚养条件明显优于女方,子女随其生活更有利于成长,法院会倾向将抚养权判给男方。
(五)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男方可争取抚养权。
(六)女方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法院会考虑支持男方。
(七)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愿随男方生活且男方有抚养能力,法院会尊重子女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2025-10-16 18:39:06 回复
咨询我
离婚案件里,孩子抚养权判归男方的情形如下:
一是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男方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
二是子女随男方生活久,改变环境不利其成长。
三是男方无其他子女,女方有。
四是男方抚养条件好,子女随其更有利。
五是女方有重病,不宜与子女生活。
六是女方有条件却不抚养,男方要求抚养。
七是八周岁以上子女愿随男方,且男方有能力。
2025-10-16 17:01:09 回复
咨询我
结论:在离婚案件中,若出现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男方已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男方生活久改变环境不利、男方无其他子女女方有、男方抚养条件优、女方患病不宜共同生活、女方不尽抚养义务、八周岁以上子女愿随男方且男方有能力等情形,孩子抚养权可能判归男方。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原则。上述列举的情形都是从孩子的成长环境、身心健康、意愿等多方面考虑的。比如男方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从保障男方生育权益角度有一定考量;子女随男方生活久,改变环境不利其成长;男方抚养条件好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生活。若女方有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法院也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男方。如果大家在离婚抚养权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16 17:01:01 回复
咨询我
1.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判归男方主要基于对孩子成长有利的考量。当男方在生育能力、生活环境稳定性、抚养条件等方面有优势,或者女方存在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以及孩子自身意愿倾向男方时,抚养权会判归男方。
2.解决措施和建议:
-男方若希望争取抚养权,应积极收集自身优势证据,如绝育证明、稳定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良好证明等。
-对于孩子意愿方面,可在合适时机与孩子沟通,尊重孩子想法,但避免过度影响孩子。
-女方若存在不利于抚养孩子的疾病或不尽抚养义务情况,男方可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相关证据。
-双方都应从孩子利益出发,理性处理抚养权问题,避免因争夺抚养权给孩子带来心理伤害。
2025-10-16 16:12: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