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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贷1万几年徒刑多少

李** 江苏-镇江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5.10.15 11:01:39 430人阅读

骗贷1万几年徒刑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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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骗贷1万是否判刑要看具体情况。构成贷款诈骗罪,1万未达“数额较大”(5万以上)标准,通常不构成此罪,不过可能受行政处罚。

2.构成骗取贷款罪,无明确数额标准,一般要给银行等造成重大损失或有严重情节才入罪。单纯骗贷1万且无严重后果,通常不构成。

3.若多次骗贷、手段恶劣,即便1万也可能被追刑责,量刑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并处或单处罚金。

2025-10-15 18:39: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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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骗贷1万是否判刑及量刑要结合具体情况。构成贷款诈骗罪通常不构成犯罪,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构成骗取贷款罪,若无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通常不构成犯罪,但存在多次骗贷等恶劣情形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量刑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贷款诈骗罪中数额1万未达到“数额较大”(5万以上)标准,所以一般不构成此罪,不过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而对于骗取贷款罪,虽无明确数额标准,但通常需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才入罪。若只是单纯骗贷1万且未造成损失等严重后果,通常不构成此罪。然而,如果存在多次骗贷、采用恶劣手段骗贷等情况,即便数额为1万,也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量刑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若遇到涉及骗贷等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0-15 17:42: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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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贷1万是否判刑及量刑要依据具体情形判断。若为贷款诈骗罪,1万未达“数额较大”(5万以上)标准,通常不构成此罪,不过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对于骗取贷款罪,虽无明确数额标准,但一般要求给银行等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才入罪,单纯骗贷1万且无严重后果,通常不构成此罪。

不过,若存在多次骗贷或者采用恶劣手段骗贷等情况,即便数额仅1万,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量刑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为避免此类法律风险,个人应树立正确金融观念,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尝试骗贷。金融机构也应加强贷款审核,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2025-10-15 16:06: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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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贷款诈骗罪方面,骗贷1万未达“数额较大”(5万以上)标准,一般不构成该罪。但这并不意味着不会受到其他处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2)骗取贷款罪没有明确数额标准,通常要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才会入罪。单纯骗贷1万且未造成损失等严重后果,通常不构成本罪。
(3)然而,若存在多次骗贷、用恶劣手段骗贷等情况,即使骗贷数额仅1万,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量刑通常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提醒:骗贷行为存在法律风险,即便数额未达常见入罪标准,有不良情节也可能担责,不同案情处理不同,建议咨询分析。

2025-10-15 14:41: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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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骗贷1万一般不构成贷款诈骗罪,因未达“数额较大”标准(5万以上),不过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被监管部门警告、罚款等。
(二)单纯骗贷1万未造成损失等严重后果,通常不构成骗取贷款罪。但存在多次骗贷、采用恶劣手段骗贷等情况,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量刑通常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5-10-15 12:42:02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是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问题解答如下,我们通常所说的缓刑指的就是暂缓执行之缓刑,而“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即对于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5年的期限内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其特点是在判刑的同时宣告暂不执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保留执行的可能性。如果遵守一定条件,5年以后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违反一定条件原判刑罚仍须执行。 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他是指人民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宣告缓期执行的先决条件是必须被判处刑罚,而且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没有个人危险性,不致危害社会的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其基本特征是:判处刑罚,同时宣告缓刑,但保持在一定期限内执行所判刑罚的可能性。即如果犯罪分子在人民规定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被查出有漏罪,也没有发出有新罪,考验期满,撤销缓刑,原判刑期不再执行,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查出有漏罪或者犯有新罪,也应当撤销缓刑,按数罪并罚的规定执行刑罚,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内,如果在考验期内发现缓刑人具有收监执行的法定条件,如不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接受监督等情形,也要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期,执行的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内。  《刑法》相关条款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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