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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侦查两个月没结果,可先和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沟通,以此了解进展与困难并表达关注。刑事案件侦查受案件复杂程度、证据收集难度等因素影响,通常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超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若沟通后觉得侦查机关怠于履职,可向其上级部门或人民检察院反映,由其监督并督促侦查机关依法履职,推动案件进程。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主动与公安机关保持定期沟通,建立良好交流机制。
2.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后,若存在疑问可要求公安机关作出合理解释。
3.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时,准备好详细材料,清晰说明情况。
2025-10-15 17:00: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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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受案侦查两个月没结果时,与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沟通是合理且必要的途径。通过沟通能了解案件进展与困难,也能让侦查机关知晓当事人对案件的关注。
(2)刑事案件侦查期限受多因素制约,像案件复杂程度、证据收集难度等。通常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为两个月,不过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3)若在沟通后,认为侦查机关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况,可向其上级部门或人民检察院反映,由它们进行监督,促使侦查机关依法履职,推进案件侦查。
提醒:
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若对侦查进度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15 16:52: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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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积极沟通,清晰表达对案件的关注,全面了解侦查进展以及遇到的困难。
(二)了解刑事案件侦查期限受案件复杂程度、证据收集难度等因素影响,一般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超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三)若沟通后觉得侦查机关有怠于履职情况,向其上级部门或人民检察院反映,让其监督,促使侦查机关依法履职推动案件进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025-10-15 15:31: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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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案侦查两个月无结果,可和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交流,了解侦查进展与困难,表明对案件的关心。
2.刑事案件侦查期限受案件复杂程度、证据收集难度等影响。通常,逮捕嫌疑人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超两个月,复杂案件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3.若觉得侦查机关怠于履职,可向其上级部门或检察院反映,由其监督,督促依法履职,推进案件侦查。
2025-10-15 15:22: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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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受案侦查两个月没结果,可先与公安机关沟通了解进展并表达关注;若认为侦查机关怠于履职,可向其上级部门或检察院反映。
法律解析:
刑事案件侦查期限受多种因素影响,一般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超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受案侦查两个月没结果时,与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沟通,能知晓案件侦查进展和困难,同时表达自身关注。若沟通后觉得侦查机关存在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况,向其上级部门或人民检察院反映,可由其进行监督,督促侦查机关依法履职,推动案件侦查进程。如果您在案件侦查方面还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详细的法律建议。
2025-10-15 14:25:4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