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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认定为高利贷

李** 天津-宁河区 民间借贷咨询 2025.10.14 11:06:28 321人阅读

哪些情况下认定为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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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会被认定为高利贷,此利率是央行授权相关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标准。法律对高利贷部分利息不予保护,借款人请求返还已支付的超过部分利息,法院会支持;若约定利率未超标准,出借人请求按约定支付利息,法院也支持。
1.借贷双方应明确知晓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此为参考约定合理利率,避免陷入高利贷纠纷。
2.出借人不能为获取高额利息而设定过高利率,否则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3.借款人若已支付高利贷利息,可依法请求出借人返还超过部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14 17:45: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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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借款利率判定高利贷有明确标准,即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会被认定为高利贷,该利率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
(2)法律对于利息的保护有不同规定。高利贷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若借款人已支付超过部分利息,可请求出借人返还,法院会支持。
(3)若借贷双方约定利率未超上述标准,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约定支付利息,法院也会予以支持。

提醒:借贷时要留意借款利率是否符合法律标准,避免陷入高利贷陷阱。若对利率存疑,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14 17:15: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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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时,要仔细确认借款利率是否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可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数据进行查询核实。
(二)如果发现借款利率属于高利贷范围,对于已支付的超过部分利息,可请求出借人返还,若出借人拒绝,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若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标准,出借人可依法请求借款人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025-10-14 15:49: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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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利率超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算高利贷。该利率是央行授权机构每月发布的一年期利率。
2.高利贷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超标准利息,法院会支持。
3.若约定利率未超标准,出借人要求按约定付息,法院也支持。

2025-10-14 14:22: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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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借款利率超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属高利贷,高利贷部分利息法律不予保护,已支付的超部分利息可请求返还;未超标准的,出借人请求按约定支付利息会获法院支持。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借款利率的判定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界限。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若借款利率超过此标准,就被认定为高利贷,这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当借款人支付了超过标准的利息后,请求出借人返还,法院会予以支持。若约定利率未超过标准,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约定支付利息,法院也会支持。这体现了法律对合理借贷利息的保护和对高利贷的限制。如果您在借贷过程中遇到利率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2025-10-14 13:05:53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情况下认定为高利贷问题解答如下,什么情况下认定为高利贷1、借贷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的“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包括利率本数)”的,就构成高利贷。2、计算复利是一种高利贷常见表现形式,不过并非所有计算复利的都属于高利贷,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分为两种:(1)当其利率小于或等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不属于高利贷;(2)当其利率大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超出部分法律不予支持。3、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出借人等于减少了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变相地提高了利率,所以在借款时将利息先行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4、以他人资金转手高利出借。《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规定“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如果出借人已经收取了部分高利贷利息,在认定利率超过法定标准后,先收取的高利息可抵充未偿付的合法部分的本息。认定为高利贷的情形有哪些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四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也就是说,高利贷的利率依个人交易而定,但是都超过了国家法定贷款利率的4倍,否则,不构成高利贷行为。其他的表现形式还包括复利计算、预先扣息、以他人资金转手高利出借等等。2、高利贷借条是否有效:高利贷的存在是市场经济下利益的必然驱动。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对于借款人来说,银行借贷门槛较高、手续复杂,而对于出借人来说银行利息过低没有投资机会,以高息放贷为表现的民间借贷逐渐兴起。对于民间借贷的合法性问题,首先我国法律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但借条载明的利息如果过高,且已经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则借条关于利息约定的部分无效,即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的利息部分无效,但在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以内(含四倍)的利息仍然有效。因此,高利贷借条仅是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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