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作为被挂靠人,要严格审查挂靠人的资质和信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因挂靠人主张优先受偿权带来纠纷。
(二)若作为挂靠人,若想争取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要确保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合格,若可能尽量让发包人在签订合同时知晓挂靠关系。
(三)发包人与被挂靠人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合同条款,避免因挂靠关系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通常情况下,挂靠人没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此权利是给和发包人签合同的承包人的法定权益。挂靠人借有资质企业名义签合同,并非真正与发包人建立有效合同关系的承包人,从合同相对性看,合同主体是被挂靠人和发包人。
2.司法实践里,若挂靠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工程质量合格,且发包人签合同时知晓挂靠关系,部分法院基于公平原则等,可能支持其主张优先受偿权,但这不是普遍现象。
结论:
一般情况下,挂靠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在特定情形下部分法院可能支持其主张。
法律解析: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给予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的法定权利。挂靠人借用有资质企业名义签合同,并非与发包人建立合法有效合同关系的真正承包人。从合同相对性讲,合同主体是被挂靠人与发包人,所以通常挂靠人不具备优先受偿权。然而在司法实践里,若挂靠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工程质量合格,且发包人签订合同时知晓挂靠关系,部分法院出于公平原则等因素,会支持挂靠人主张优先受偿权,但这不是普遍现象。若遇到涉及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1.一般情况下,挂靠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此权利是赋予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的法定权利,而挂靠人借用有资质企业名义签合同,并非真正与发包人建立合法有效合同关系的承包人,从合同相对性看,合同主体是被挂靠人与发包人。
2.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特殊情况,若挂靠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工程质量合格,且发包人签订合同时知晓挂靠关系,部分法院会基于公平原则支持其主张该优先受偿权,不过这并非普遍现象。
3.为保障合法权益,被挂靠企业应严格审查挂靠人资质和信誉,避免违规挂靠;发包人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合同主体,避免因挂靠问题产生纠纷;挂靠人应通过合法途径参与工程建设,确保自身权益在法律框架内得到保障。
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挂靠人不具备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此权利是给予和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的法定权益。
(2)挂靠人借有资质企业名义签合同,并非和发包人建立合法有效合同关系的真正承包人。依据合同相对性,合同主体是被挂靠人与发包人,而非挂靠人。
(3)司法实践里,若挂靠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工程质量合格,且发包人签合同时知晓挂靠关系,部分法院基于公平原则等因素,可能支持挂靠人主张该优先受偿权,但这并非普遍现象。
提醒:
挂靠行为存在法律风险,对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认定各地法院存在差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挂靠人享有工程款优先权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挂靠人是否享有工程款优先权相关的法律规定。
律师解析 挂靠人不享有工程款优先权。建筑工程挂靠是违法的行为。法律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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