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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发现对方在结婚登记前隐瞒重大疾病,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准备好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二)婚姻被撤销后,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要收集好相关损失的证据。
(三)对于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先尝试与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等待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四)若对方隐瞒的并非重大疾病,不想维持婚姻关系,可与对方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025-10-14 10:15: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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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自知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撤销后,婚姻自始无效。
2.无过错方有权索赔,涵盖物质与精神损害赔偿。
3.同居财产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4.若隐瞒的非重大疾病,不能以此撤销婚姻,只能协议或诉讼离婚。
2025-10-14 08:5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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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撤销后婚姻自始无效,无过错方有权索赔,同居财产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照顾无过错方判决;若隐瞒的非重大疾病,只能协议或诉讼离婚。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保障了婚姻当事人对另一方健康状况的知情权。若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这侵犯了另一方的知情权和婚姻选择权,所以另一方在法定期限内可请求撤销婚姻,使婚姻自始无效。无过错方因对方隐瞒遭受损失,有权请求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同居期间财产处理,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照顾无过错方,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而若隐瞒的并非重大疾病,就不符合撤销婚姻条件,只能按常规离婚途径解决。如果遇到类似婚姻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14 08:53: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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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前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撤销后婚姻自始无效,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同居财产先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若隐瞒的并非重大疾病,另一方不能以此撤销婚姻,只能协议或诉讼离婚。
1.保护无过错方权益。法律赋予无过错方撤销婚姻和请求赔偿的权利,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其损失。建议无过错方及时收集对方隐瞒疾病的证据,以便更好维权。
2.明确财产处理方式。同居财产处理先协议后法院判决,保证了处理的灵活性和公正性。当事人应积极协商,协商不成及时寻求法院帮助。
3.区分疾病类型。隐瞒非重大疾病不能撤销婚姻,避免了撤销权的滥用。双方应理性对待婚姻问题,通过合适途径解决。
2025-10-14 07:44: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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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若一方在结婚登记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撤销后婚姻自始无效。
(2)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涵盖物质和精神两方面。
(3)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先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4)若隐瞒的并非重大疾病,另一方不能以此撤销婚姻,只能通过协议或诉讼方式离婚。
提醒:判断疾病是否属于重大疾病需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遇到此类问题,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14 07:27:4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