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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还或上交受贿财物是否构成受贿罪,要分情况判断。国家工作人员收财物后及时退还或上交,不算受贿。“及时”体现无受贿故意,像当场拒绝不成、事后马上退还的情况。
2.若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相关人、事被查,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上交,仍构成受贿罪。因其主观有故意,客观已完成收受行为,退还只是逃避制裁。判断时需综合收受时间、退还原因等因素。
2025-10-13 21:33: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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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退还或上交受贿财物是否构成受贿罪要分情况,及时退还或上交且无受贿故意的不是受贿;因自身或关联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上交的,构成受贿罪。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如果是及时退还或上交,意味着其没有受贿的主观故意,例如当场拒绝不成后马上退还等情况,这种情形不构成受贿。然而,若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当自身或与其受贿相关联的人、事被查处时,为了掩饰犯罪才退还或上交财物,其主观上有受贿故意,客观上也完成了收受财物的行为,退还或上交只是逃避法律制裁的手段,此时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判断是否构成受贿罪,需综合收受财物的时间、退还或上交的原因等因素。如果遇到类似法律相关的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0-13 20:09: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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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或上交受贿财物是否构成受贿罪要依据具体情形判断。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上交的,不构成受贿,这里的“及时”体现其无受贿故意,像当场拒绝不成事后马上退还就属此类。若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上交,仍构成受贿罪,因其主观上有受贿故意,客观上已完成收受财物行为,退还或上交只是逃避法律制裁的手段。
判断是否构成受贿罪应综合多方面因素,如收受财物时间、退还或上交原因等。为避免此类问题发生,国家工作人员应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决拒绝请托人的财物;同时,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对受贿行为及时查处,形成有效震慑。
2025-10-13 19:13: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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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上交的情况,不构成受贿。“及时”体现出行为人没有受贿的主观故意,比如当场无法拒绝收下财物,事后立刻退还,这种行为表明其自始至终都没有将财物据为己有的意图。
(2)当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与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了掩饰犯罪而退还或上交财物,仍构成受贿罪。因为其主观上已经有了受贿故意,并且客观上完成了收受财物的行为,退还或上交只是为了逃避法律制裁。
(3)判断是否构成受贿罪,需要综合考虑收受财物的时间、退还或上交的原因等多方面因素,不能仅依据退还或上交财物这一行为来判定。
提醒:国家工作人员在面对财物时应保持廉洁自律,避免陷入受贿风险。若涉及相关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5-10-13 17:54: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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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财物后若当场拒绝不成,事后马上退还,能证明无受贿故意,这种及时退还或上交的情况,不构成受贿罪。在此情况下,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退还财物时的记录、沟通信息等,以证明退还的及时性。
(二)若因自身或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上交财物,主观上有受贿故意,客观上已完成收受财物行为,构成受贿罪。遇到此类情况,司法机关会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
2025-10-13 16:27: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