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诈骗在立案前退还财物仍有被立案的可能性。诈骗罪的判定关键在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了诈骗行为且达到立案标准,一旦满足这些条件即构成犯罪既遂,立案前退还财物属于犯罪既遂后的退赃行为,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2.退赃可作为从轻量刑情节。司法机关决定是否立案会综合全案情况。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不认为是犯罪,可能不予立案。
3.若诈骗数额较大等符合立案条件,通常会立案。在后续量刑时,退还财物这一情节会使行为人得到相对从轻处罚。
建议实施诈骗行为的人及时退还财物争取从轻处理,司法机关在判断时应严格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权衡是否立案。
法律分析:
(1)诈骗罪的判定关键在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一旦实施诈骗行为并达到立案标准,就构成犯罪既遂。
(2)立案前退还财物属于犯罪既遂后的退赃行为,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因为犯罪行为已经完成。
(3)司法机关在决定是否立案时会综合考量全案情况。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不认为是犯罪,可能不予立案;若符合立案条件,通常会立案,但退还财物这一情节会在后续量刑时使行为人获得相对从轻的处罚。
提醒:实施诈骗行为后果严重,即便退还财物也可能面临法律追究。若涉及诈骗相关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一)若实施诈骗行为后想避免被立案,在未达到立案标准前及时退还财物,且与被害人达成谅解,有可能不被追究。
(二)若已达到立案标准,在立案前退还财物,要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如实陈述情况,争取认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避免立案。
(三)若符合立案条件被立案,退还财物的行为在后续量刑时可争取从轻处罚,应主动向司法机关说明退赃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这里退还财物可类比如实供述罪行等情节,作为从轻量刑的考量。
1.诈骗立案前退还财物,仍有被立案可能。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靠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财的行为。实施诈骗且达立案标准,就构成犯罪既遂。
2.立案前退财属退赃行为,不影响犯罪成立,但可从轻量刑。
3.司法机关综合判断是否立案,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可不立案;符合条件则通常会立案,退财情节后续量刑时可从轻处罚。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