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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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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共同收入怎么分配

杜* 北京-平谷区 同居咨询 2025.10.13 09:57:07 313人阅读

未婚同居共同收入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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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婚同居期间共同收入分配,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无约定则需区分情况。能证明是一方劳动、生产等产生的收益归该方,难以分清的推定为共同共有。
2.分割时应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和生活需要等因素,遵循公平原则,出资多且贡献大的可适当多分。
3.若因财产分配产生纠纷,先尝试协商解决,这能避免矛盾激化,节省时间和精力。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2025-10-13 15:2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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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未婚同居期间共同收入分配,约定优先。若双方有关于收入分配的约定,应按照约定来处理,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2)没有约定时,能证明是一方劳动、生产、经营、知识产权等产生的收益,归该方独自所有。
(3)难以分清是个人还是共同收入的,推定为共同共有。在分割这类财产时,会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生活需要等因素,遵循公平原则。例如一方出资多且对财产积累贡献大,在分割时可适当多分。
(4)若因财产分配产生纠纷,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提醒:未婚同居财产分配易生纠纷,建议提前做好约定。若遇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10-13 14:06: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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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约定的情况,按照双方约定分配共同收入,应严格遵守约定内容进行处理。

(二)无约定时,能证明是一方劳动、生产、经营、知识产权等产生的收益,归该方所有,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收益来源。

(三)难以分清是个人还是共同收入的,推定为共同共有,分割时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生活需要等因素,遵循公平原则。若一方出资多且对财产积累贡献大,可适当多分。

(四)若因财产分配产生纠纷,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2025-10-13 12:54: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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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婚同居共同收入分配,先看有无约定,有约定按约定处理。

2.无约定时,能证明是一方收益的归该方;难以分清的,推定为共同共有。分割遵循公平原则,考虑贡献大小、生活需要等。像出资多、贡献大的可适当多分。

3.若因分配产生纠纷,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2025-10-13 11:44: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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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未婚同居期间共同收入分配,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无约定,能证明归属一方的归该方,难以分清则推定为共同共有,分割遵循公平原则,产生纠纷可协商或起诉。
法律解析:
《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虽未对未婚同居关系进行全面规范,但对财产处理有一定指引。在未婚同居期间,对于共同收入分配先尊重当事人约定,这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若没有约定,能明确归属一方的收益归其个人,这保障了个人的劳动成果。而难以分清的推定为共同共有,是为了平衡双方利益。分割时考虑贡献大小和生活需要等因素,遵循公平原则,确保分配合理。比如一方在财产积累中付出更多,适当多分是合理的。当因财产分配产生纠纷时,先协商能体现友好解决问题的态度,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判决,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若在未婚同居期间遇到财产分配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2025-10-13 10:11:20 回复

解答如下,陆某(女)与车某(男)于12月登记结婚,婚后于6月育有一女,开始夫妻感情尚好,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从3月开始,双方分居,陆某随即外出打工。9月,陆某至要求与车某离婚。推荐阅读:婚姻法全文本案在诉讼过程中,陆某与车某自愿离婚。经人民调解,双方亦就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但在涉及如何分配陆某在与车某分居期间外出打工所得工资30000元这个问题上,双方产生了分歧。车某认为此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陆某坚持认为此款为其辛苦劳动所得,坚决不同意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在此情况下,本案主审法官经耐心细致做车某的思想工作,使得车某考虑到正是由于夫妻感情破裂才导致双方分居而后陆某外出打工,此款陆某确实来之不易,于是车某最终自愿放弃对此款进行分割,而同意归陆某个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目前我国夫妻财产制从产生依据来看,是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的结合,并以法定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为辅。夫妻财产制的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在婚姻当事人之间未订立关于财产的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无效时,则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我国实行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为婚后夫妻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方及双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财产,除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及另有约定以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在夫妻因感情破裂而分居,分居期间夫或妻一方的所得财产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以及一般理解,因为此时婚姻关系尚处于存续期间,如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这体现了男女平等、有利生产生活等公平原则。笔者认为,夫妻双方分居期间感情已经破裂,在此情况下,考虑到此时财产的来源情况,夫妻之间的收入与支出并不会出现混合的情况,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以及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人民在具体处理时,应当对此时一方的财产所得进行区别。具体到本案中,从应然上讲,陆某在与车某分居期间所得的劳动收入3000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人民考虑此财产的来源情况等原因,经做当事人车某思想工作,并使其最终自愿放弃要求分割,无疑是既对案件进行了有效处理,又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

【法律意见】对于分居期间的夫妻的工资收入,如果夫妻没有作出特殊约定,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既可以选择协议分割,想怎么分就怎么分;也可以选择诉讼分割,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予以分割。如果夫妻对婚后财产或者分居期间财产作出特殊约定的,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予以分割。但是,夫妻可以协议分割。首先,分居并不影响夫妻婚姻关系,在夫妻分居期间,婚姻关系还是合法存在的。夫妻的婚姻关系只能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消灭,分居不会影响婚姻关系;其次,婚姻法没有规定说,分居期间的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就推定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后,如果夫妻对婚后财产作出了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作出约定,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法律意见】对于分居期间的夫妻的工资收入,如果夫妻没有作出特殊约定,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既可以选择协议分割,想怎么分就怎么分;也可以选择诉讼分割,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予以分割。如果夫妻对婚后财产或者分居期间财产作出特殊约定的,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予以分割。但是,夫妻可以协议分割。首先,分居并不影响夫妻婚姻关系,在夫妻分居期间,婚姻关系还是合法存在的。夫妻的婚姻关系只能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消灭,分居不会影响婚姻关系;其次,婚姻法没有规定说,分居期间的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就推定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后,如果夫妻对婚后财产作出了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作出约定,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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