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其他应付款确实无法支付,需转为营业外收入,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因为企业取得的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属于其他收入,要计入收入总额计税。
2.若有真实业务往来但未及时结算,应和对方沟通核对账目,完成结算。
3.若因合同纠纷挂账,要按合同和法律解决,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后处理账务。企业还需做好记录和资料留存,应对检查。
结论:
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若无法支付应转营业外收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有真实业务未结算应及时沟通结算;存在合同纠纷则依约依法解决后处理账务,且企业要做好记录和资料留存。
法律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企业取得的包括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等其他收入,需计入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所以其他应付款若确实无法支付,要转为营业外收入并纳税。对于有真实业务往来却未及时结算的情况,及时沟通核对账目完成结算,是符合正常财务流程的做法。若因合同纠纷导致挂账,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解决后再进行账务处理。企业做好账务记录和资料留存,能应对税务等部门检查。企业在处理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问题时可能会遇到复杂情况,若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处理方式合法合规。
1.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需区分情况处理。若确实无法支付,应转为营业外收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为企业取得的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等其他收入需计入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2.若是有真实业务往来但未及时结算,要及时与对方沟通核对账目并完成结算。
3.若因合同纠纷导致挂账,需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解决,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后进行账务处理。
4.企业要做好账务记录和资料留存,以备税务等部门检查。
法律分析:
(1)当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是因为确实无法支付时,企业需将其转为营业外收入,并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因为企业取得的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属于其他收入,应计入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2)若存在真实业务往来但未及时结算,企业应及时与对方沟通,完成核对账目和结算流程。
(3)若因合同纠纷导致挂账,需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解决后进行相应账务处理。此外,企业要做好账务记录和资料留存,以应对税务等部门检查。
提醒:企业处理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时,需准确判断情况,依法依规处理,留存好相关资料,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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