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最长不超十二个月,15年没动静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
1.当事人应联系当初办理取保候审的办案机关,询问案件进展。若原承办人因时间久不清楚情况,可要求查阅案件卷宗来确定案件状态。
2.若查明案件已撤销,当事人可要求办案机关出具撤销案件证明,消除相关影响。
3.若案件还处于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需结合法律规定判断是否超期办案。若存在超期情况,可向该办案机关申诉,也可向其上级机关反映,还能向检察院申诉,以此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取保候审期限法定最长为十二个月,超过15年没动静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联系原办案机关了解进展是合理途径,若原承办人不了解,查阅案件卷宗能明确案件状态。
(2)若案件已撤销,当事人要求办案机关出具撤销证明,能消除可能存在的不良影响,保障自身名誉和权益。
(3)若案件处于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需依据法律规定判断是否超期办案。若存在超期情况,当事人可通过向办案机关申诉、向上级机关反映或向检察院申诉等途径,促使问题依法解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面对此类情况,需注意收集相关材料证明自身情况。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当事人联系当初办理取保候审的办案机关,询问案件进展,若原承办人不清楚,要求查阅案件卷宗确定案件状态。
(二)若案件已撤销,要求办案机关出具撤销案件证明,消除相关影响。
(三)若案件处于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结合法律判断是否超期办案。若存在,可向该机关申诉、向其上级机关反映或向检察院申诉,要求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1.取保候审最长十二个月,15年没进展不合规。当事人可联系原办案机关了解进展,若原承办人不了解,可查阅卷宗确定案件状态。
2.若案件已撤销,可要求办案机关出证明消除影响。
3.若案件在侦查等阶段,判断有无超期办案。若有,可向该机关、上级机关或检察院申诉,保障自身权益。
结论:
取保候审最长十二个月,15年没动静不符合规定,当事人可联系办案机关了解情况,并根据不同案件状态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权益。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15年未处理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先联系原办案机关,若原承办人不清楚,可查阅卷宗确定案件状态。若案件已撤销,可要求办案机关出具证明消除影响;若仍处于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需判断是否超期办案。若存在超期情况,可向该机关申诉、向其上级机关反映或向检察院申诉来依法处理。在面对复杂的法律程序和权益问题时,每个人的情况可能存在差异,为了更精准有效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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