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刑事案件侦查里,公安机关若要逮捕犯罪嫌疑人,需按规定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并附上案卷材料与证据,移送至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这一流程确保了逮捕决定的严谨性,避免随意逮捕。
(2)人民检察院依据公安机关提供的材料审查是否符合逮捕条件,符合就批准,不符合则不批准。这体现了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职能,防止错误逮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3)人民法院在审理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时,若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也有决定逮捕的权力。这赋予了法院在特定案件中的自主决定权,保证司法程序顺利进行。
提醒:
对于普通民众而言,要清楚不同司法机关在逮捕决定中的职责。若涉及相关案件,因案情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公安机关有逮捕需求时,要规范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认真整理好案卷材料和证据,及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确保材料完整准确。
(二)人民检察院审查时要严格依据逮捕条件判断,保证决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三)人民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时,若需逮捕被告人,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1.批准逮捕强制措施由检察院决定。侦查刑事案件时,若公安机关认为要逮捕犯罪嫌疑人,需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和案卷材料、证据一起交给同级检察院审查。
2.检察院依据公安机关提供的材料,审查是否符合逮捕条件,符合就批准,不符合则不批准。
3.法院审理案件时,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若觉得要逮捕被告人,也能决定逮捕。
结论:
批准逮捕的强制措施决定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公安机关需提请审查批准;人民法院在审理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时,认为需要也有权决定逮捕。
法律解析:
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公安机关若要逮捕犯罪嫌疑人,要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并附上案卷材料和证据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检察院依据这些材料判断是否符合逮捕条件,符合就批准,不符合则不批准。这体现了公检之间的分工与制约,保障逮捕措施的正确适用。另外,人民法院在审理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时,基于案件情况认为需要对被告人逮捕的,也有决定逮捕的权力,确保审判活动顺利进行。如果大家在刑事案件中对逮捕措施等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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