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交车上侵权处理分情况。一般身体碰撞没造成实质伤害,不算侵权;因他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伤,受害者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
2.若公交公司有过错,如司机操作不当致乘客受伤,公司要担责。
3.处理时,先和侵权人或公交公司协商赔偿。协商无果,收集医院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据,起诉维权。
结论:
公交车上侵权分不同情况处理,一般身体碰撞无实质损害不构成侵权;因他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伤,侵权人担责;公交公司有过错也需担责,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起诉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民事侵权需有损害事实和过错行为等构成要件。公交车上一般身体碰撞无实质损害,未满足侵权构成要件,通常不构成侵权。若他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他人身体受伤,属于侵权行为,侵权人应承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的责任。若公交公司存在司机急刹车等操作不当的过错,致使乘客受伤,同样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在处理此类侵权事件时,先协商是较为便捷的方式,若协商不成,收集医院诊断证明、现场证人证言等证据向法院起诉,是合法有效的维权途径。若您在公交车上遭遇侵权事件,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公交车上侵权应区分不同情形处理。一般身体碰撞未造成实质损害,通常不构成侵权;因他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身体受伤,受害者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涵盖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若有证据证明公交公司存在过错,如司机操作不当致乘客受伤,公交公司需担责。
处理侵权问题措施如下:
1.可先与侵权人或公交公司协商赔偿,和平解决纠纷。
2.若协商不成,需收集相关证据,例如医院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人证言等。
3.凭借收集的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公交车上侵权情形不同处理有别。一般身体碰撞无实质损害,不构成侵权,无需担责。
(2)他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乘客身体受伤,受害者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这是对受害者权益的保障。
(3)若能证明公交公司存在过错,如司机操作不当致乘客受伤,公交公司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体现了公交公司在保障乘客安全方面的义务。
(4)处理时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收集医院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权益。
提醒:
遇到公交车上侵权,及时收集证据很关键。不同案情赔偿责任认定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侵权情形。区分轻微碰撞与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伤,前者通常不构成侵权,后者可要求赔偿。
(二)确定责任主体。若公交公司存在过错,如司机操作不当,公交公司要担责。
(三)选择处理方式。先尝试与侵权人或公交公司协商赔偿,协商不成收集医院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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