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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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离婚前一天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此时获得的财产若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都在此列。
(2)但存在特殊情况,一方的婚前财产转化、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财产,通常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3)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提醒: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要注意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不同财产性质分割方式不同。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财产性质。在离婚前一天,仔细区分财产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若无特别约定,属于共同财产;而一方婚前财产转化、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特定人身属性财产,通常为个人财产。
(二)协商分割。若双方能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书面协议进行分割。
(三)诉讼分割。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离婚前一天的财产,若无特别约定,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依法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都算共同财产。
2.一些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财产,像一方婚前财产转化、因人身损害获赔的,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3.法院分割财产时,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结论:
离婚前一天的财产若无特别约定通常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依法分割,但特定人身属性财产一般属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分割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共同财产,涵盖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离婚前一天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所以此时获得的财产在无特别约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像一方的婚前财产转化、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这类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财产,通常属于个人财产,不用参与分割。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您在财产分割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1.离婚前一天获得的财产若无特别约定,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此时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都算共同财产。但一方婚前财产转化、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财产,一般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夫妻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姻期间就财产问题进行书面约定,明确哪些财产属于个人,哪些属于共同财产,避免离婚时产生纠纷。
-若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达成一致分割方案。
-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专业解答离婚前每天消费一千是否属于转移财产要看具体消费的具体用途和真实目的,如果是存在恶意的主观不良意愿并且存在高价挥霍等法定情形的,有可能算转移财产的情形来考虑,存在当事人另一方转移财产等情形时,当事人主体可以及时请求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只要是在结婚证登记日之前的财产,无论是初婚登记,还是复婚登记,都属于婚前财产。而离婚后所分得的财产,即使是复婚,也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复婚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律师解析 婚前购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若有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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