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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嫁出姑娘户口未迁出本村
姑娘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按规定继承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姑娘可向发包方提出继续承包经营的申请,按正常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二)嫁出姑娘户口已迁出
1.对于林地和通过招标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地”承包经营权,姑娘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姑娘需向发包方提交继续承包的说明,经同意后继续行使相关权益。
2.对于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等,若户内有其他成员,由其他户内成员继续承包;若户内无其他成员,土地会被村集体收回,姑娘不能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此条保障了在符合规定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延续。
2025-09-29 07:5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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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不能继承,不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条件符合时能继承。
2.嫁出姑娘户口未迁出本村,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按规定继承娘家土地承包经营权。
3.户口已迁出,林地和“四荒地”承包经营权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等以户为单位,户内有成员就由其继续承包,姑娘不能继承;户内无其他成员,土地由村集体收回。
2025-09-29 07:33: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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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农村土地所有权不可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需符合条件。嫁出姑娘户口未迁出本村,可按规定继承娘家土地承包经营权;户口已迁出,林地和“四荒地”承包经营权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等,若户内有其他成员由其继续承包,户内无其他成员则土地被村集体收回。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所有权不能被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有不同规定。对于嫁出姑娘,户口未迁出时,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法律规定下可以继承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若户口已迁出,考虑到林地和“四荒地”的特殊性,其承包经营权可在承包期内由姑娘继续承包。而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等以户为单位,户内成员变动时,有其他成员就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若户内无其他成员,土地会被村集体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情况较为复杂,若大家在这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9-29 05:45: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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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姑娘对娘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需分情况。若户口未迁出本村,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按规定继承娘家土地承包经营权。若户口已迁出,对于林地和通过招标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地”承包经营权,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但对于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等,因以户为单位承包,户内成员去世或迁出由其他户内成员继续承包,姑娘无法继承;若户内无其他成员,土地会被村集体收回。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姑娘应清楚自己的户口状态以及娘家土地承包的具体类型,以明确自身权益。
2.村委会要做好土地承包政策的宣传工作,让村民了解土地继承的相关规定。
3.遇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时,可通过合法途径,如与村集体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解决。
2025-09-29 04:51: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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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不可继承,但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条件下能继承。这体现了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性质,保障了集体对土地的管理和规划。
(2)嫁出姑娘户口未迁出本村,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按规定继承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确保了其在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合法权益。
(3)户口已迁出的嫁出姑娘,对于林地和“四荒地”承包经营权,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这是考虑到此类土地承包的特殊性和连续性。
(4)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等以户为单位承包,户内成员变动时,由其他户内成员继续承包;若户内无其他成员,土地被村集体收回。这维持了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性和公平性。
提醒:
不同类型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规则不同,涉及土地权益继承时,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9-29 03:40:4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