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与拆迁案件诉讼时效计算分两种:
行政复议: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起六十日内申请,法律规定超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诉讼:直接诉讼,自知道或应知道行政行为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不动产案件,行政行为作出超二十年、其他案件超五年起诉,法院不受理。先复议,不服决定,收到复议书十五日内起诉;复议逾期未决,复议期满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结论:
征收与拆迁案件诉讼时效分多种情况,行政复议需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法律规定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直接行政诉讼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不动产案件行政行为作出超二十年、其他案件超五年起诉法院不予受理;先复议后诉讼的,不服复议决定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征收与拆迁案件诉讼时效有明确的计算方式。行政复议的一般期限是六十日,这为当事人在较短时间内对行政行为表达异议提供了途径。而直接行政诉讼的六个月期限,能让当事人有相对充分的时间准备证据和材料。对于不动产案件二十年和其他案件五年的最长起诉期限限制,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行政行为的稳定性。先复议后诉讼的两种十五日起诉期限,则保障了当事人在复议结果不同情况下的诉讼权利。若在征收与拆迁案件中对诉讼时效等法律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征收与拆迁案件诉讼时效计算区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一般需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除非法律规定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
2.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常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不动产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3.先申请行政复议,不服复议决定的,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若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申请人可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建议当事人及时关注行政行为动态,在知晓相关行为后尽快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严格按照时效规定行使权利,避免错过诉讼时效。
法律分析:
(1)征收与拆迁案件在行政复议方面,通常需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申请,不过法律规定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按其规定执行。
(2)直接进行行政诉讼时,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二十年,其他案件超五年提起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3)先申请行政复议的,若不服复议决定,要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申请人可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提醒:征收与拆迁案件诉讼时效计算复杂,不同情况时效不同,错过时效可能丧失胜诉权,建议及时咨询以分析具体案情。
(一)申请行政复议,需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除非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
(二)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三)先申请行政复议,不服复议决定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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