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1.施工合同无效时工程价款补偿及责任划分有明确规定。若工程验收合格,可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合格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要求补偿。发包人有过错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2.若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验收的建设工程,再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约定主张权利,法院不予支持,但承包人要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担责。
3.解决措施与建议: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确保合同合法有效,避免出现无效情形。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把控工程质量,若出现质量问题及时协商解决。对于验收不合格工程,承包人应积极履行修复义务,减少双方损失。
2025-09-24 11:15:0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承包人可参照合同价款约定获得折价补偿,这保障了承包人付出劳动后应得的合理回报。
(2)工程验收不合格,若修复后合格,发包人能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若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则无法参照合同价款约定获补偿,这促使承包人保证工程质量。
(3)发包人对工程不合格损失有过错的,要承担相应责任,体现了过错担责原则。
(4)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以质量不符主张权利,法院不支持,但承包人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在合理使用寿命内担责,平衡了双方权益。
提醒:
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确保合同合法有效,施工中严格保证工程质量。发包人勿擅自使用未验收工程,承包人要对关键工程质量负责到底,遇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2025-09-24 10:36:25 回复
咨询我
(一)若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承包人可参照合同价款约定获得折价补偿。
(二)工程验收不合格,修复后合格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三)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不能请求参照合同价款约定折价补偿。
(四)发包人对工程不合格损失有过错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五)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以质量不符主张权利,法院不支持,但承包人要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在合理使用寿命内担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5-09-24 09:38:57 回复
咨询我
1.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可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2.工程验收不合格,修复后合格,发包人可让承包人承担修复费;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不能要求参照合同约定补偿。
3.发包人对工程不合格损失有过错,要担责。
4.工程未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以质量不符为由主张权利,法院不支持,但承包人要对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担责。
2025-09-24 09:26:13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施工合同无效时,工程验收合格可参照约定补偿承包人;验收不合格修复后合格,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获补偿;发包人有过错需担责;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再以质量不符主张权利法院不支持,但承包人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施工合同无效,若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为保障承包人权益,可参照合同工程价款约定进行折价补偿。若工程验收不合格,经修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若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则失去参照合同价款获补偿的权利。同时,若发包人对工程不合格损失存在过错,需承担相应责任。另外,若发包人在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就擅自使用,之后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约定主张权利,法院不予支持,不过承包人仍要在工程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负责。如果在施工合同方面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9-24 09:07:3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