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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摔倒的情况由谁负责处理

任** 浙江-嘉兴 治安管理咨询 2025.09.20 15:19:55 490人阅读

酒后摔倒的情况由谁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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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饮摔倒:自己喝酒时摔倒,由于本人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能对喝酒行为和后果负责,通常自己承担责任。

2.宴请聚会摔倒:在宴请、聚会场合,组织者或劝酒者有强迫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还劝、没安全护送醉酒者等过错,需担责。像强迫灌酒致摔倒受伤,劝酒者要赔偿。

3.公共场所摔倒:在公共场所,若管理者没尽安全保障义务,如地面湿滑没警示,要担侵权责任。

2025-09-20 19:3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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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后摔倒责任承担需依据具体情形判定。自饮摔倒时,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饮酒行为及后果有认知和控制能力,通常自行承担责任。
2.若在宴请、聚会等场合,组织者或劝酒者有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酒、未安全护送醉酒者等过错行为,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像强迫灌酒致他人摔倒受伤,劝酒者就需担责。
3.在公共场所,若因场所管理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如地面湿滑未设警示标志,导致摔倒,场所管理者要承担侵权责任。

解决措施和建议:个人饮酒要适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宴请组织者应合理劝酒并保障醉酒者安全;公共场所管理者要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2025-09-20 19:27: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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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酒后摔倒责任承担需根据不同情况判断,自饮摔倒一般自行担责,宴请等场合组织者或劝酒者有过错需担责,公共场所管理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需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自饮时能认知和控制饮酒后果,所以自饮摔倒自行承担责任。而在宴请、聚会等社交活动中,组织者或劝酒者的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酒、未安全护送醉酒者等过错行为,违背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因此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对于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安全保障义务,若未履行该义务,比如地面湿滑却未设警示标志,导致他人摔倒,就需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遇到酒后摔倒责任认定方面的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9-20 18:27: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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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饮摔倒时,个人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过度饮酒,若自身因饮酒摔倒受伤,自行承担责任。所以饮酒要适量,对自己行为负责。
(二)宴请、聚会组织者和参与者要文明饮酒,不进行强迫性劝酒,对于不能喝酒的人不要劝酒,在有人醉酒后要安全护送其回家。若因过错行为导致他人摔倒受伤,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公共场所管理者要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及时清理地面水渍等,在可能存在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若因未履行该义务导致他人摔倒,要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5-09-20 17:39: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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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自饮摔倒时,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对饮酒行为及后果的认知与控制能力,因此通常需自行承担责任。
(2)在宴请、聚会等场合,组织者或劝酒者有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酒、未安全护送醉酒者等过错行为时,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强迫灌酒致摔倒受伤就是典型例子。
(3)在公共场所,若场所管理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像地面湿滑却未设警示标志,导致他人摔倒,管理者需承担侵权责任。

提醒:饮酒时要适度,组织者和劝酒者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公共场所管理者要保障场所安全。不同情况责任认定有别,若遇纠纷建议咨询分析。

2025-09-20 16:51:19 回复

首先,看是什么原因摔伤的,如果是超市方问题,比如地滑,当超市或者相关人员承担责任,如果是有人致摔伤,则直接人承担责任,如被人撞到摔伤,便由撞人者承担责任,如果是意外摔伤,则由本人或保险公司承担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超市是提供商品服务的公共场所,应有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隐患应及时告知。超市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应尽安全保障义务,否则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超市在存在滑倒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却没有采取诸如铺设地垫、设置警示标志、及时组织人员提示等保障进入营业场所人员的防护措施。同时人员摔伤后,超市未及时组织人员对原告进行救助,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消费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也要注意保留现场的证据,(要求)周围的人进行作证,当时不能妥善处理的话,也要进行报警,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当事人到超市购物,就与该超市构成了消费服务法律关系,超市应对进入该店购物的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应当对购物环境有足够的认识,应具备自我防范保护意识,注意自身安全,有发现和规避危险的本能和责任,故当事人对危害后果也应承担一定责任。如果因个人疏忽等原因摔倒、造成人身伤害的这种情况,当事人与超市方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到超市所在的街道办人民调解委员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未果,当事人可以提出诉讼,并进行伤残鉴定。关于在超市摔倒谁负责的问题,小编提醒大家:到人多环境复杂的地方,应特别注意个人人身安全,主动辨识环境风险。如果是由于超市设施、组织管理等原因造成的,要及时取证,充分利用法律法规,合理维护个人权益,必要时不排除诉讼,伤残鉴定等。超市对于购物环境要做足安全措施,防范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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