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仅签字未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不生效,因其是以离婚为生效要件的附条件协议,未完成登记手续便无法律效力。
2.若双方都有离婚意愿,需共同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双方在规定时间内再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3.若一方反悔不愿办理离婚登记,另一方坚持离婚,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法律分析:
(1)离婚协议书签字但未办理离婚登记不生效,因其是附离婚条件的协议,未完成登记手续就无法律效力。
(2)若要协议离婚,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在规定时间内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才解除。
(3)若一方反悔不办理离婚登记,另一方坚持离婚,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
提醒:离婚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和程序,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若已签离婚协议但未办登记,若双方仍想离婚,应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一同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在规定时间再次共同到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
(二)若一方反悔不办离婚登记,另一方坚持离婚,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并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1.仅签离婚协议书,没到民政局办离婚登记,协议不生效。它是附条件协议,以离婚为生效要件,没完成登记就没法律效力。
2.想离婚,双方要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到一方户口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过了冷静期,在规定时间再一起去申请发离婚证,婚姻关系才解除。
3.若一方反悔,另一方坚持离,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结论:
离婚协议书签字但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协议未生效;想离婚可按登记程序进行,一方反悔时另一方可起诉。
法律解析:
离婚协议是附条件协议,以离婚为生效要件。仅签字而未完成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若双方自愿离婚,应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在规定时间内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若一方在过程中反悔不愿办理,另一方坚持离婚,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如果在离婚相关问题上有任何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对于这样的情况,已经毫无诚信可言,也可能是因为对方还有感情,不想离婚。无论如何,如果您的离婚意愿是比较强烈,而对方态度模糊,既然协议不成,建议您去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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