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医院依规对危急患者采取紧急救治,因患者没钱付费且无法解决费用问题致其死亡,医院无责任。医院在紧急情况有救治义务,但无免费治疗强制义务,此时医院按规定行事无需担责。
(二)若医院拒绝为危急患者紧急救治,以没钱为由拖延致患者死亡,医院要担责。患者家属可要求医院承担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医疗机构对危急患者应当立即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结论:医院对危急患者的责任判定分情况,若已紧急救治,因患者费用问题致其死亡,医院无责;若拒绝紧急救治、拖延治疗致患者死亡,医院担责。
法律解析:医院在紧急情况下有对危急患者的紧急救治义务,但并无免费治疗的法律强制义务。所以当医院按规定采取紧急救治后,因患者没钱且无法解决费用问题导致死亡,医院无需担责。然而,相关规定明确医疗机构对危急患者应立即抢救,不得因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若医院违反此规定,拒绝或拖延救治导致患者死亡,患者家属可要求医院承担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在内的相应赔偿责任。若遇到此类复杂的医疗责任纠纷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法律分析:
(1)当医院依规对危急患者采取紧急救治措施,患者因自身没钱且无法解决费用问题死亡时,医院无需担责。医院虽有紧急救治义务,但并无免费治疗的法律强制要求。
(2)若医院以没钱为由拒绝或拖延对危急患者的紧急救治并致其死亡,医院需承担责任。相关规定明确,医疗机构对危急患者应立即抢救,不得因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此时,患者家属可要求医院承担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赔偿责任。
提醒:患者遇紧急情况就医时,要留存好相关诊疗记录等证据。医院应严格履行紧急救治义务,避免因费用问题延误治疗引发法律风险,不同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分析。
医院对危急患者死亡是否担责需分情况判定。若医院依规对危急患者采取紧急救治措施,患者因自身没钱支付费用且无法解决费用问题死亡,医院无责任,毕竟医院仅有紧急救治义务,无免费治疗的法律强制义务。
若医院拒绝为危急患者提供紧急救治,以没钱为由拖延治疗致患者死亡,医院需担责。依据规定,医疗机构对危急患者应立即抢救,不得因费用问题拖延救治。此时患者家属可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如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医院应强化急救意识,严格遵循规定对危急患者进行救治,避免因费用问题延误治疗。
2.相关部门可建立应急救助基金,为无力支付费用的患者提供临时救助。
3.患者家属在遭遇此类情况时,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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