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我国宅基地所有权归属集体,本身不能被继承。不过地上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能够作为遗产被继承。
(2)存在两种法定情形使孙子可继承爷爷的房屋。一是父亲先于爷爷去世,孙子可行使代位继承权;二是爷爷以遗嘱形式指定孙子继承房屋。
(3)当孙子继承房屋后,依据“房地一体”原则,能获得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但该宅基地限制翻建、重建,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4)从本质来讲,孙子并非继承宅基地,而是继承房屋后附带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提醒:
在处理宅基地房屋继承问题时,需明确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区别。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当父亲先于爷爷去世,孙子能按照代位继承的规则,继承爷爷的房屋。
(二)若爷爷立下遗嘱明确指定孙子继承房屋,孙子可依据遗嘱获得房屋。
(三)孙子继承房屋后,依据“房地一体”原则拥有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但不能对宅基地上房屋进行翻建、重建。
(四)一旦房屋自然坍塌,宅基地会被集体收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1.宅基地属集体所有,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能继承。若爷爷去世,孙子在特定情况下可继承房屋。
2.若父亲先于爷爷离世,孙子能代位继承爷爷遗产,含房屋;若爷爷立遗嘱指定孙子继承房屋,孙子也可按遗嘱继承。
3.继承房屋后,依据“房地一体”原则,孙子获房屋下宅基地使用权,不过不能翻建、重建。房屋坍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本质上是继承房屋附带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结论:
孙子在父亲先于爷爷去世代位继承或爷爷遗嘱指定继承的法定情形下可继承爷爷宅基地上的房屋,并基于“房地一体”原则获得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但不能继承宅基地本身,且房屋不能翻建、重建,坍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不过地上房屋可以继承。当父亲先于爷爷去世,孙子能代位继承爷爷的遗产,其中就包括房屋;若爷爷立有遗嘱指定孙子继承房屋,孙子可按遗嘱继承。继承房屋后,因“房地一体”原则,孙子能取得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然而,该宅基地不能进行翻建、重建等操作,一旦房屋自然坍塌,宅基地就会被集体收回。若遇到宅基地及房屋继承方面的复杂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法保障。
1.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不能被继承,但地上房屋可以继承。孙子在特定情形下能继承爷爷的房屋。
2.若父亲先于爷爷去世,孙子可代位继承爷爷的房屋;若爷爷立遗嘱指定孙子继承房屋,孙子也能按遗嘱继承。
3.孙子继承房屋后,依据“房地一体”原则,可获得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过,该宅基地不能进行翻建、重建。
4.当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将由集体收回。所以,实际上孙子并非继承宅基地,而是继承房屋后附带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建议孙子继承房屋后,及时对房屋进行合理维护,以延长房屋使用寿命,充分利用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关注相关政策变化,避免因不了解规定造成不必要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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