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母亲宅基地拆迁补偿款归属分情况确定。母亲健在时,补偿款归母亲。因为宅基地属集体所有,但地上房屋等附属物是母亲个人财产,拆迁针对房屋价值等的补偿应给母亲。
2.母亲去世后,若有遗嘱,补偿款按遗嘱分配。
3.若无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补偿款,通常均等分配。不过,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时给予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不分或少分。
建议继承人之间先协商确定补偿款分配方案,协商不成可找调解机构调解,仍无法解决可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确定分配方式。
结论:
母亲宅基地拆迁补偿款归属分情况而定,母亲健在时归母亲,母亲去世有遗嘱按遗嘱分配,无遗嘱按法定继承分配。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但地上房屋等附属物属于母亲个人财产。所以母亲健在时,拆迁补偿中针对房屋价值等的补偿自然归母亲。若母亲去世,根据民法典,有遗嘱的遵循遗嘱分配补偿款;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通常均等分配,但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会受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若你在母亲宅基地拆迁补偿款归属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纠纷,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解决。
(一)母亲健在时,明确宅基地拆迁补偿款归母亲,家庭内部成员不得随意争抢,保障母亲对补偿款的支配权。
(二)母亲去世且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合法合规分配补偿款,相关继承人应尊重遗嘱。
(三)母亲去世无遗嘱,按法定继承分配,各继承人可先协商,照顾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多分,对不尽扶养义务的少分或不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母亲宅基地拆迁补偿款归属如下:
若母亲健在,补偿款归母亲。因为宅基地属集体,地上房屋等是母亲个人财产,拆迁时针对房屋价值的补偿自然归母亲。
若母亲去世且有遗嘱,补偿款按遗嘱分配。
若母亲去世无遗嘱,按法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一般均等分配,但特殊困难且缺劳动能力的可照顾,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住的可多分,有能力却不尽义务的少分或不分。
法律分析:
(1)母亲健在时,宅基地属集体所有,但地上房屋等附属物是母亲个人财产。拆迁补偿中针对房屋价值等的补偿应归母亲,这体现了对个人财产权益的保护。
(2)母亲去世后,若有遗嘱,补偿款按遗嘱分配,尊重了被继承人的意愿。
(3)母亲去世且无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补偿款,一般均等分配。不过,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照顾;对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却不尽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
提醒:处理母亲宅基地拆迁补偿款问题,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不同家庭情况复杂多样,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专业解答尊亲属过世后,宅基地通常由集体行使所有权。如宅基地上有房屋,法定继承人可继承房屋,并经批准后继续使用宅基地。但宅基地本身属农村集体所有,不可继承。无建筑时,土地归集体。个人可依法立遗嘱处理财产,指定执行人,选任继承人,或赠予国家、集体、他人。还可设立遗嘱信托。
专业解答在中国,父子共同在父亲名下的宅基地上建房,房产归父亲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房随地走”和“地随房走”原则,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应归同一人。若子嗣与父母非同一户口,但宅基地以父母名义申请和建设,则使用权和产权归父母。子嗣有继承权,但可能涉及其他家族成员。处理家庭财产问题时,需审慎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及成员权益。
专业解答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农民享有使用权和资格认证权,不可继承。每户村民只能有一处住宅用地,面积不得超过省级标准。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故不能继承。
专业解答父母死后宅基地一般归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只有在继承农村房屋的同时对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发生继承,遵循房地一体原则。若是依旧不知道父母死后宅基地的使用权归谁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专业解答父亲去世之后宅基地归集体,实际上即便父亲没有去世宅基地也是集体财产,所以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宅基地上有自建房的可以按法定顺序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自建房,以下内容将详细介绍父亲去世后宅基地归谁。
律师解析 房子拆了宅基地不是自己得了。房屋拆迁既是对房屋的补偿,也是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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